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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 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已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部长 姜大明 【 : — 2017年5月8!日 ! 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 】 (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  】。   第一条—  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应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适!用本规定 】 ,     第—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 ,  ?   ?第四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负责承办—。相应的行政应诉【工作 【     第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由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登记!其他工作《机构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应当—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当?日转交?法制工作机构 【    】 第六?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确定应诉承办—机构并将《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转交应诉承】办机构办理 !    》     (一)被!。诉的行政行》为未经复议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业务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 《 :  《 , ,     (二【)被诉的《。行政行为经复—议维:持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业务工作机!构,和,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业务工作【机构负?责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和答辩?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举证和【答辩; 》 :     —    (三)被】诉,的行政行为》经复议改变的—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业务!工作机构协助办理 !   【  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应诉承办《机构可以通知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关—的其他工作机构【参与:应诉工作《。 : ?   ?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难《以确定应诉承—办机构的由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确定 【 《  :  第七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有关行》政应诉的事务性【工作 《     第!。八条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拟订?答辩状?确定:应,诉承办?人员并?制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 ?     应诉承!办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提请法制工作】机构组?织有关机构、单【位、法律顾问等【对复杂案件》进行会?商 ? ?     第九条】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将答辩【状及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 —    — 答辩?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印】章授权委托》书还应?当加盖法《人代表签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  :   第《十条 ?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答辩】状、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提》交立案的《人民法院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导致证据—不能按时提供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准许后可《。以延期提《供  】   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和说》明安:排工作?人员当面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签收 】   —。  第十《一条 ? 应诉承办机构【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阅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查阅!、复制卷宗》材料 【   ?。  第十二条  应!诉承办机构收到应】诉通知书《后认为能《够,。采取:解释说明、》。补充完善相关行政程!序、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等措施化解行!政争议的应当及时】提出:具体措施的建议必要!时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与人民【法院、原告沟—通协商但不》得采:。取,欺骗、?。胁迫等手段迫使原】告撤诉? 《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化:解,行政争议所采取的措!施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  :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建议调解《的行政?。争议应诉承办机【。构应当提出协调【解决方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配合人—。民法院?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 】    第十四条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    《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负【责人:出庭更有利于化【解争议的案件; !。      !  : (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议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要求《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 ,     》  (三)》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     【    (四)【其他对国土资—源管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 ?     符合!前款规定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及时提?出负责人出庭—的具体建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确:实,无法:出庭的应当指定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并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在开庭?审理前向人民法院】作出书面说明 【 》  :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诉:承办:机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     》 (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要!求应诉?承办机构负》责人出庭《的案件;《  【       【(,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案件;》    !  :  : (三?)其他?。对本机构业务执【法,标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 !。    《第十六条  —出庭:应诉人员应当按时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庭的应当提前告!。知人民法院并说明】事由经?法院许?可申请延期 】   》 , 第十七《条 : 出庭?应诉人?员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活动遵!。守司法程序》和法庭纪《律尊重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     第十!八,条  庭审》结束后需《要补充答辩意见和相!关,材料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在【。人民法院要求的【期,限内提供 》。 , 《    第十九条 !。 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登记人民法院!行政案件裁》判文书其他工—作机构收到人民【法院行?政案件裁判文书的应!。当于收到裁判文【书的当日转交法【制工作机构进行登记!由法制工作机构将】行,政案件裁判文书转交!应诉承办机构 】 :     第二十!条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进行认真研—究认:为依法应当》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或,者再审申请书并【将上诉状或》。。者再:审申请书抄送法制】工作机?构 《 , :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决定》不提:。起上诉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裁—判,结果及分析情况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抄—送法:制工作机构因同【。一,原因导致《多个案件收到—相同:裁,判,结果的可以合并报告! 》     第二十一!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原告!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第二审案件、!再审案件由原承【办,第一审案件、第二】审案:。件的应诉承办机构】负责承办行政应【诉工作 》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需?要履行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自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提出履行—的意见报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在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负,责人报告履行情【况同:时抄送法制》工作机构 !     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就履行的意见与相!关人民法院》进,行沟通 【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赔偿责】任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会同相关】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赔偿方《案,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支付赔】偿费用手续 】   》  第二十四条 】 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由应诉承办机】构会同相关》机构办理 —  》 ,  第二十五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的!应当组织研究—落实提出具体措施】。、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 】 》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处】理建议的应当组【织研究?于,6,0日内?。。向人民法院》反馈:处理意?见发现该《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及时停止《执行该规《范性:文件或?者相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  :   第二十七条 !。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在行政《诉讼活动全》部结:束后将案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装订依【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档、》移交 《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和分?析行政?应诉情况总结—行,政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并:。在本部?门内部或者向—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其【改,进管理?、,完,。。善制度 《 》   ?。 第二十九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应诉工作需!。要配:备、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行政【应,诉人员?、机构?和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 ,   —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应诉学习培】训制度?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 【  ?   第《三十一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诉工作的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安排公职律【师办理国土资源行政!。案件: : :     第三十!二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等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情【况纳入法治》国土建设考核和绩】。效考:核等: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评先表彰】、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  ?   应诉承办机构!负责人?和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报告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情况 【  :   第三十三条 ! 对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  — ,  第三十四—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予以处分! 《       】  (一)收到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后未及时处理【或者转交的; !     【  :。  :(二)?不,按照本规定提—交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履行—答辩、举证等法定义!务的; 】 ,   ?     (三)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也不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的; —  》       (】四)出?庭应诉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 《   【      —(五)拒绝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 》    《    (六—)无法定事》由未全面《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 :   —。      (【七):不依法及时处理司】法机关司《法建议不整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违法行】。政问题的; ! ,      —   (八)—应当: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案件—。拖延或者怠于—履行提起《上诉、申请》再审职责导致国家】。蒙受重?大损:失的; !  :      (【九)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    第三—十,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六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行政—赔偿诉讼活动国【。土资源部《办理国务院裁决案件!的答复事项参照本】规定:。执行 《 《  :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