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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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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已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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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姜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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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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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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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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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应诉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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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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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 第四?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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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负责承办—相应的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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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由: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登记《其他工作机》构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应当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当日转交!法制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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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确定?应诉承办机构—。并将: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转交应诉承办机构办!理
】 : (一)被!诉的行政行为未经复!议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业务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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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被诉的—行,。政,行为:经复议维持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业务工作!机,构和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业务工作机构负【责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和答辩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举?证,和答:辩;
! , 》 (三?)被:诉的行政《行为经复议改变【的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应诉!承办机构业务工作机!构,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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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应诉承办》机构可以通知—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关?的其他工《作机构参与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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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难以确定应诉承办】。。机构的由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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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有关行》政应诉的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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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拟订答!辩状确定应诉承办】人员并?制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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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承办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提?请法:。制,工,作机构组织有—关,机构、单位》、法律顾问等—对复杂案件进—行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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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将答辩状及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
— , 答《辩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印章授权委托书】还应当?加盖:法,人代表?签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 ? 第十条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答辩状、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提交立案》的人:民法:院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导致证据】不,。能按时提供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准许后可以》延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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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和说明安!排工:作人员当《。面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签收
! 第《十一条 》应,诉承办机构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阅!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查阅、复制卷—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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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应诉承办机构收!到应诉通知书后认为!。能,够采取解释》说,明、补?充完善相关行政程序!、,。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等措施化《解行政?。争议:的应当及时》提出具体措施—的建议必要时—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与人:民法院?、原告沟《通协商但不得—采取欺骗、胁迫等手!段迫使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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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化解:。行政争议所》采,取的措施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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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人民法院建议调】解的行政争议—应诉承办机构—应当提出协》调解决方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配合人—民法院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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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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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负责人出《庭更有利于化解争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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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议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要:求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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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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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对国》土资源管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
【 符合前—款规定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及时提出【负,责人出庭的具体【建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确实无法出庭的应!。当,指,定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并,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在开《。庭审理前向人民【法院作?出书:面说明
》
【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诉承】办机构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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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要求应?诉承办机《。构负责人出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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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案件;《
— ? ? (?。三)其他对本机【。构业务执法标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
【
》第十:六条 出庭—应诉:人员应当按时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庭的应当提前告【知人民法院并—说明事由《经法院许可申请延期!
【 第十七条 !出庭应诉人员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活,动遵守?司法程序《和法庭纪律尊重【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
— 第?十八条 庭审【结束后需要》补充:答辩意?见和相?关材:料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在人民!法院要求的》期,限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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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登记人民法—院行政案件裁判文书!。其他工作机构收到人!。民法院行政案件裁】。判文书的应当于收到!裁判文书的当—日转交法制工作【机构进?行登记由法制工作】机构:将行政案件》。裁判文书转》交应:诉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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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进行认!真研究认为依法应当!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或者再审申请书【并将:上诉状或者再审申】请书抄送法》制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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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决定不提起》上诉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裁判结果及】。分析情况《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抄送法制》工,作机构因同一原因】导,致多个案件收—到相同裁判》结果的可以合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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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原告】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第二》审案件?、再审案件由原承】办第一审案件、第】二,审案件的应》诉承办?机构负责承办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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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需要履行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自》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提出《。履行的意见》报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在】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负】责人报告《履行情?况同时抄送法制【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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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就《履行的意《。见与相关人民法院】进行沟通
》
【 第二十三条 】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赔偿责任!的应:诉承办机构应—当会同?相关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赔偿方案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支付赔偿》费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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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由应】诉承办机构会—同相关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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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的—应当:组织研究落实提出】具体:措施、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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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处理建议!的应当?组织研究于》60日内向人—民法院反馈处理意见!发现:该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及时停止执—。行该规范性》文件:或者相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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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七条 《 应诉承办机构应当!在行政?诉讼:活动全部结束后将】案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装订依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档、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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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和分!析行政应《诉情况?总结行政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并?在本部门内部或【者向: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其改进管!理、完善制度—
】 第二《十九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行【政,应诉工?作需要配备、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装:备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行—政应诉人员》、机:构和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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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应诉学】习培训制度开展【集,中培训、旁》听庭审?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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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诉工作的》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安排公《职律师办理国—土资源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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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等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情况纳入法》治国土?建,设考:核和绩效《考核等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评先表彰》、,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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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承办机《。构负责?人和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报!告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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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三条 对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 ? 第三十四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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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后未及】时处理或《。者转:。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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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按照本规【。定提交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履行答辩、举证!等法定义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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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也不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的,。;
! ,。 (四【)出庭应诉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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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拒《绝,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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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无法定事由未全【面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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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不依法及时》处理司法机关司法】。。建议:不整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违】法,行政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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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应当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案件!拖延或者《怠于履?行提起上诉、申【请再审职责》导致国?家蒙受重《大损失?的;
【
, — (九)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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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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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行政赔?偿诉讼活动国土资源!部办理国务》院裁决案件的答复】事,项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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