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 — ,一、 ?。总 则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标准化是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科学技术基》。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修订、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   !  第三条 — 国土资源》标准是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海洋、】测绘等领《域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自然资源、—地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适:用于本办法海洋、】测绘技术标准由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测绘局!分,别制定 《    】 国土资源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土资》源部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审批发布—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对国土资源领域的】地,方标准?实行备案管》理 ?  》 , , 第四条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       (】一):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 !     》。    (二)支】撑国土资《。源,管理和依法》。行政;促进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 》 ? ,       【(三)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      !   (四)规范】、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参与 《    】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 : ,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科技主?管司局归口管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   ?    (一)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标准体系; ! , :    《     (二【)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对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编号和发》布负责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    》     (三)统!一组织协调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     》(四)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     —第六条  》。国土资源部各业务】主管司局的主要职责!是 》 :    《。 ,   (一》)组织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   ?(二)组织》开展相关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 】 ,     第】七条  设立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专】门从:事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技—术工作其成员—由国土?资源领域内从—事生产、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专家组—成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提—供,咨询开展国土资源】标准的制、修订【技术审查和技术复审!等工:作 —。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负】责,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承担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标准化审】查,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基础研究协助开展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复审及信息咨—询等工?作 》   《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按专业领域划!分并设立若干—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术委员会)分别!承担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工作—。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直属单位作—为,专业技术归口单位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     —专业技术归口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承担本专业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技术指—导和审查工作;【为技术委员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 : ?  :  三?、标准范《围和类别《 —    第九条【  对国土资源领】域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   】  :    (》一)国土《资源术?语、分类、代码、符!号、图式《、图例?及制图方法; 】      !   (二)—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要求; 】    【     (三【)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监:测,、整治、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技》术要求?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相关技术要求—;   !      (四)!区域地质调查—与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包括主要目—标,、对象内容、—技术工?作程序、技术工艺】、方法?。及装备、成果质【量管理?要求等; 【   》     》 (五)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查、:评价、规《划、: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其中包括标【准化设计《、技术工艺、方【法、:装备及技术指标要求!;,矿业权管理(—其,中包括?矿山设计、开—发利用方案、选矿】厂设计、技术工艺、!。方法: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资?源回收率等技—术指:标要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技术要求; 】     】。 ,   ?(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技术—要求; —    — ,    《(,七)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技术要求;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规划【、监测?、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要求; 【   【      (八)!地质矿产勘查技术】。方法和地质》。矿,产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标准物质;—。。 : 《   ?   ?  (九)》地,质资料管理技术【要求; 》 , ,    》     (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制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 ? ,     》第十:条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包括全文强制或!部分条文强制 】 , :。     下—列国土资源领域的】。技术要?求应制定强制性标准! ?     【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 【  —     》  (二)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作:依据的技术标准;】  【   ?    (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 :。      【   (四)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 !    《 ,   (五)地下】水资源管护技术要】求;: ?      】   (六)土【地整治工程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   ? , (:七)国土资》源调:查涉及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  :     》  :。(八)其他需要【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 ?     国】土资源领域其他【。技术要求应制定【推荐性标《准 《 ?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领域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需要在国土资—源相关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行【业标准;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     —企业生产在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 ?     四—、标准预研究 【 《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预研!究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应设立》。相关重要技》。术标准预研究—项目在立项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 【     第】十三条  预研【。究项目成果在—。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将项目成果和后【续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的方案!报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 : :     五、标准!规划与计划 【  》 ,  第十四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战略研究并》。编制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应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 ! , :   ?  第十五》条  实行》标准计划管》理制定和修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   【 , ,第十六条  部有关!业务司局、有关单位!应,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提出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项目建议! ? : ,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对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并组织部相》关,业务主管司局及有关!专家:共同研究提》出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建议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审查 ! ?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标准的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属行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并对反馈》意见处?理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发布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 ?     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项目一般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专项工作经费!及其它渠道筹集【的经费 —  《   国土资源【部安排基《础,性、:公益:性及:行,政管:理类标准的制、【修订经费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按任务》内容落实标准计划】。项目经费经费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 ,  :六、标准制定与【修订 —     第二】十一条?  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起?草单:位可向部科》技主管司局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仍未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销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的单位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  :  第二十二条 】 部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组织拟!订,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应:广泛听取和》吸纳有关的生产【、科研?、教学、管理部门等!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报分《技术委?员会 —     第二十!三,。条  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文》。档进行审查后报【部业:务,主管司局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征求意见提出标准】送审稿及《有关文档报技术委员!。会如需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由】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 《     第!二,十,四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会议审查【或函审提出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属强制《性标准须经》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 采用会议审查时组!织者应在会议前一个!月将标准送审稿【及有关附件》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会议【审查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3/4同意》为通过;标准起【草人不能作为审查】人员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1/?4.  !。   采用函审时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及上述文件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采用】函审时必须有3/】4的回函《。同意为通过 【 :  ?   会议代表出】席率或函审回函率不!足2:/,3时应重新组织【审查 》。    — 第二十五条—。  承担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按照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的要!求对标准送审稿【认真修改完成—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报送—。部科技主管》。。司局 【     七、标】准审批与发布 【     !第二十六《条  ?标准报批时文档必】须齐:全应:有“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及【其“函审《单”、“《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对报批》稿有:重大修改时应进行】重,新审查 !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应—附有该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     !第二十七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对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进—行,审查后属国家标准的!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属,行业标准的由国土】资源部?批准、编号、发【布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发,布公告对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    强》制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    ! 推荐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T; — :     强制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 【 ,     》推荐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T. !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的发布》依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规定应经国—土资源部批准 ! :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发》布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地方标!准批文、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相!关材料各一份 】。  》。   第二十九【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组织管理行业标!准的出版发行工【作技:术归口?单位承办日常工作】出版经费纳入国土资!。源标准编制》经费 — , ,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解释国?土资源标准的—著作权由批准发布机!构享有制定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     八!、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 :。 :  《  : 第:三十一条 》 标:准发布后部》。业务主管《司局应及时组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指导工作标准宣】贯工作应列入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机构的工作》计划  !   第《三十:二条:  :标准发?布后属于《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法规要求】。强制执行的》推荐性标准自动【变更为?强制性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第三十三条》  从事国》土资源工作的组织和!机,构应积极贯》彻、:实,施标:准实施标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应当及》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有:。关业务主管司局或技!。。术归:口单位报告 【 :     第三十!。。四条  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对有关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部科技主管司局【定,期发布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作为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 》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向国土资源部【投,诉、举报违反—国,土资源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  《   九、》标准:复审 【   ? , ,第三:十五条  国土资源!标准实施后应当适】时地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   ?  :第三十六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司局组织或委【托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标准进行!复,审 :   【  第三十七条  !标准:的复:审,可分:别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的形式需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 【 ,     》标准复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 — ,        (!二)标准的实施效果!以及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是否反映当前】的技术?水平; 【    》     (—。三)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对规范国土资【源,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   【。  : ,   (四)是【否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    —     (五)】是否:符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 】    《第三十八条  复审!结,果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  》       (】一)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标准重版!时在标准《封面:的,标准编号栏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      【   ?(二)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标准修订程】序与标准制定程序】相同修订后的标【准,顺序号不《变,。将年号改《为重新?发,布时的年号》 —      —  (三)已—无必要存《在的标准予以—废止 ?   【  第三《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在复审》。结束后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等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并按规定归】档 : ? :    第四十【条  国家标准的】复审结论经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业标准—的复审结论由国【土资源部《。。。审查、公示、—批准、发布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 :   —  十、附》 ,则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   —  第?四十:二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国土资发〔2—00:3〕:1,。37:号印发的《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