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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 一、 总! 则 ?  】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标准化是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科学技术》基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修订:。、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 【     第!三,条  国土资源【标准是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海洋、测绘等领】。域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自然资》源、:地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适用于本办!法海洋、《测,绘技术标准由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测绘局分别制定!    ! 国土资源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土》资源部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审批?发布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对国土资】源领:域的地方《标准实行备案管【理   !  第四条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        ! (一)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 !  》。       (】二)支撑国土资【源管理?和依法行政;—促进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 ?。    【   ?  (?三)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 》      —  (四《)规范、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参与 ?  —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  《 ,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科技!主管司局《归口管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   【     》。 ,(一)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标准体!。系; 【  : ,      (二)!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对【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编号和》发布负责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     — ,   (三)统一】组织协调《。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        (!四)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 ,   第《六条  国土资源】部各:业务主?管司局的主要职责】是 : 》。。       【 ,。。(一)组织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二)组织开—展相关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  】   第七条—  :设立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专:门从事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技术【。工作其成员》由国土?资源领域内从—事生产?、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专家组成《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提供咨询开【展国土资源标准的】制、:修订技术《审,查和:技术复审等工作 】   【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负责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承,担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标》准化:审查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基础研【究协助开展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复审及信息】咨询等工作 【 《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按专业领域划分并设!立若干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术委员会)分别承担!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工作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直属单位作为专】业技术归口单位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专业技术》归口: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承?担本专?业,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技【术指导和审查工作】;为技术委员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     【三、标准《范围和类别 ! ,     第—九条  对国土【资源领域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 】    《    (一)【国土:。资源术语、分类【、代码、符号、图式!、图例?及,制图方法《;, , ?     —    (二)【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要【求; —       】  :(三)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监测?、整治、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技?术要求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相?关技术要《求; 】    《 , ,  (四《),区域地质调查与【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包括—。主要目标、》。对象内容、技术【工作程序、技术工】。艺、方?。法及:装,备、成果质量—。管理要求等; 【 ,     】    《(五)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查、评价《、规:。划,、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其中—包括标准化设计、技!术,工艺、?方法、装备》。及技术指标要—。求;:。矿业权管理(—其中:包括矿山设计、【开发利用方案、【。。选矿厂设计、—技术工艺、》方,法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资源—回收率等技术指标要!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技术:要,求; 【     》    (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技:术要求; —    【。     (七)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技术—要求;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规划、监测、!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要求; 【 :        (!八,),地质矿产勘查技术】方,法和地?质,矿产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标准物质; —     !    (九)【地质资料管理技术要!求; 】 ,       (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制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   第十条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包括全文强制或部】分,条,文强制 《 ?     下【列国土资源领域的技!术要求应制定强【制,性标准?   】。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 【       【 (二)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作【依,据的技术标准—; ?。 ,    —     (—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  《       【(四)?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    !。 ,。    《(五)地《下水资源管护技术】要求; — :        】 (:六)土地整》治工程?。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    (七—)国土资源调—查涉及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  (?。八):其他需要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 :  —   国土资源领】域,其他技术要求—应,制定推荐性标准 !    【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领域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需要在国【土资源相关》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行?业标准;《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   》  企业生产—在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   》  四、标准预研究! 《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预研:究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应设立相关重【要技术标准预研【究项目在立》项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 【 :     第十三条!  预研究项目成】果在: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将项目成果和后续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的】方案报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    】 五:、标准?规划与计划 !     第十四!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战略—研究并编制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应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 【     第十五!条,  实行标准—计划管理制定—和修: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     —第十六条  部【有关业务司局、【有关单位《应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提出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项】目建议 》。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对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并组织部》相关业务主管司局】及,有关专家共同研究提!出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建议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审?查 【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标准的》。。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属行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并对》反馈意见处理—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发布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   】  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项目一?般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专项【工作经费及》其它:渠道筹集的经—费 :     !国土资源《部安排基础性—、公益性及》行政管?理类标准的制、【修,订经:费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按【任务:内容落实标准计划项!目经费经费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 ?     六、标!准制定与《修订 ? :     【第二十一条 — 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起草单位可向【部科技主管司局【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仍未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销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的】。单位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     第—二十二条  —。部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组织【拟订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应广泛听取!和,吸纳有关的生产、】科,研、教学、管—理部门等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报—分技:。术委员会 — ,     第二!十三条  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文档进行审查后报部!业务主管司局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征:求意见提出标准送】审稿及有《关,文档报技术委—员会如需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由—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 : :     第二十!四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会议审查《或函审提出》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属强制!性标准须经》。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    采用会议审!查时组织者应在会议!前一个?月将标准送审稿及有!关附件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会议审查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3/—4同:意为:通过;标准》起草人不能作为【。审,查人员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1/4. ! ?    采用—。函审时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及上述《文件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采用《函审:时必须?有3:/4的回函同意为】通过 —  ?   会《议代表出席率或【函,审回函率《不足2/3时应重】新组:织审查 【  ?   第二十五条】  承担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按照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的要求对标准送审稿!认,真修改完成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报送:部科技主管司局 】 ?   《  七、标准审批】与发:布 ?    【 第:二,十,六条  《标准报批时文档【必须齐全应有“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及其】“函审单”》、“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对报批稿有重大修改!。时应进?。。行,重新审?查, —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应《附有该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    《 第:二十七条 》 部科技主管—司局对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进》行审查后属国家【标准:的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属【行业标?准的:由国土资源部—。批,准、编号、发—布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发布公告对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  :。。   强制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 《   —。  :推荐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T; !   《  强制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 》    】 推荐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T. 】  《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的发布依【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规定应经国土资源】部批准 《  —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发布: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地方标准【批文、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相关!材料各一《份 —   ?  第二十九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组织管理行业标准的!出版发行工作技术】归口单位承办日【常工作出版经费【纳入国土资》源标准编制经费【 ?  《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解释国土资源】标,准的著作《权由:批准发布机构享有制!定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 ,     》八、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 【     【第三十一条》  标准发布后【部业务主管司局【应,及时组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指,导工作标准宣贯【。工作应列入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机】。构,的工作?计,划 ? ,。     【第三十二《。条  标准发布后】属,于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法!规要:求,强制执行的推—荐性标准自动—变更为强制性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第三十三条 【 从事国土资—源,工作的?组织:和机构应积极贯【彻、实施标准实施】。标,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应当及!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有关—业务主管司局或【技术:归口单位报告— ? ?    第》三,。十四:条  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对有!关,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部科技主管司!局定期发布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作为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向【国土资源部投诉、】举报:。。。违反国土资源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 ,     九—、标准复审》 , : ,  ?   第三十五【条  国土资源标】准实施后应当适【时地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   【  第三十六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司局组织》或委托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标—准,进行复审 】     第三十!七条:  :标准的复《审可分别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的形—式需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 — :   》  标准复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   ?  :  (一)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 《    》。    《 (二)标准的【实施效果以》及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是否反】映当前的技术—水,平; 》 ?       【。 (三)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对规范国土资源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 ,      — (四)是否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  》       【(五:),是,否符:。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 — , ,。    — 第三?十八条  复—审结果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 : ,         !(一)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标准重版【时在标准封面的【标准编号栏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      】。   (二》)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标【准修订程序与标准制!定,程序相同修订后【。的,标准顺序号不—变将年号改为—重新发布时的年号 ! 》  :     》 (三)《已无必要《存在的标准》予以废?止 》  ?  : 第三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在复【。审结束后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等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并按?规定归档 !     第四【十,条  国《家标准的复审结论经!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业标准的》复审结论由》国土:资源部审查》、,公示、批准、发【布,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    ! 十、附 则 ! ,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二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国土?资发〔?2003〕》137号《印发的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