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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 ? 一?、 总 则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标《准化是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科学—技术基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修订、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 【 ,   《  第三条  国】土,资源标准是》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海洋、》测,绘等领域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自然资【源、地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适?用于本办法海洋【、测绘技术》标准由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测绘【局分别制定 ! :    国土资源】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土,资源:部,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审批发布【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对国土?资,源领域的地方—标准实行备案管理】 》。     第四【条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 :      —  (?一)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 ? :  《 ,      (二)!支撑国土资》源管理和依法—行政;促进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 !    》   ?  (?三)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    —  :   ?(四)?规范、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参,与 【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科技主?管司局归口管—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 《         !(一)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标准体系; !    》     (二)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对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编号和发布负【责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   ?      —。(三)统一组—。织协:调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      】  : (四)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 第:六条  国土资【源部各业务主—管司局?的主要职责是 !       !  (一)组织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  :(二)组织开展相关!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 , : ,。 ,     第—七条  设立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专《门从:事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技术《工作其?成员由国《土资源?。领域内从事生—产、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专】家组成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提—供咨询开展国土资】源,。标准的制、修订【技,术审查和技术复【审等工作《 —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负责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承担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标准化审【。查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基础研究协【助开展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复审《及信息咨《询等工作 【 ?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按—专业:领域划分并》设立若干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术!委员会)分别承【担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工—作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直属单【位作为专业技术归口!单位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专业技术归!口,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承,。担本专业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技术指导【和审查工作;为技】术,委员: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     三】。、标准?。范围和类别 】 :。   ? ,。 第:九条  对国土【资源领域《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 —   【 ,     (一【),。。国土资?。源术语、分类、代】码、:符号、图式、图例】及制图方法; !     【   ? (二?),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要求!; ?      !   (三)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监测、整治】。、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技术要求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相关技术》要求; !     》 ,  (四《),区域地质调查与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包括【。。主要目标、对象内容!。。、,技术工作《程序、?技术工艺、方法【及装备、成果质量】管理要求等;— :。   —   ?   (五)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查、:评价、规划、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其【中包括标《准化设计、技术【工艺:、方法、装备—及技术指标要求;】矿业权?管理(其中》包括矿山设计、开】发,利用方?案、选矿厂设—计,、技:术工艺、方法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资】源回收率等技—术指标要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技术要》求;: : :       】  (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技术要求》; 《 ?     》  : (七)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技术要求;—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规划、监测】、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要求;》 ? :   ?      (八】)地:质矿产?勘查技术方法和地质!矿产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标准》物,质; ?     !  :  (?。九)地质资料—管理技术要求; ! ?      —  : (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制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  《   第十条—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包括全文强制【或部:分条文强制 —。 : :     下列国土!资源领域《的技术要求应制【定强制性标准 !  《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 — ,   《      (二)!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作!依据的技术标准;】   】 ,     (—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 ,   —      —(四)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 ? ?         !(五)地下水—资源管护技术—要求;? —        】(六)土地》。整治工程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       (七!)国土?资源调查涉》及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   (八)—其他:需要: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 :    】 ,国土资源领》域其他技术要求应】制,定推荐性标准 !。 , ,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领】域,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需要在国土【资源相关《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行业标】准;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     】企业生产在》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 ,    四、标准】预研:究 —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预研究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应设】立相关重要技术【标准预研究项目在】立项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 !     第十!三条  预研究项】目成果在《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将项目成!果和后续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的方案》报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 :   》  :五、标准规划与【计划 【    《 第十四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战略研究并编制!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应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 !   —。  第十五条— , 实行标准计划管】理制定和修》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 ?    《。第十六条  部有关!业务司局、》有,关单位应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提出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项目建议【 《     —第十:七条 ?。 技术委《员会对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并组》织,部相关业务主管司】局,及有关专家共同研究!提出:。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建议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审查 ! 《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标准的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属行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并对反馈】意见处理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发布—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  【   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项目一般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专项!工作经费及其它渠道!筹集:的经费 《     !国土资源部安排基础!性、公益性》及行政管《理,类标准?的制:、修订经费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按—任务内容落》实标:准计:划项目经费经费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   六、标准制】定与修订 【  《   第二十一【条 : 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起草【单位可向部科技主】管司局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仍未【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销?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的单位【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     !第二十二条  部】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组织拟订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应—广泛听取和吸纳有关!的生产、科研、教】学、管理部门等【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报分技术委员会 !   —  :第二十三条  【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文档】进行审查后》。报部业务主管司局】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征求意见提出标】准送审稿及有关文】档报技术委员—会如需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由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 》。     】第二十四《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会议审查或【函审提出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属强》。制性标准《须经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     采用【会议:审查时组《织者:应在会议《前一个月《将标:准送审?稿及有关附件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会议?。审查: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3/4】同意为通《。过;标准起草人不能!作为审?查,人员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1/?4.: :  》   采用》。函审时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及上述文件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采用函审时】必须有?3/4?的回函同意为通过】 :。   —  会议代》表,出席率或函》审回函率不足2/】3时应?重新组织审》查  】 ,  第?二十五?条 : 承担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按【照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的要》求对:标准送审稿认真修改!完成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报送部科技主—管,司局 —    》 七、标准》审批与发布 】。     第】二十六条  标【准报批时《文档必须齐全—应有“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及其!“函审单”》、“: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对报批】稿有重大修》改时应进行重新【。审查 《   —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应?附有该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   第二十七条 ! 部科技主管—司局对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进行:审查后属国》家标准的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属行业标准的由【国土资源部》。批准、编号、发布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发布公告【对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    《强,制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 ! ?    《 ,。。推荐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T!; :     !强制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 ?  —   推《荐,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T》. ?   — ,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的发布?。依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规定应经国!土资源部批准 ! ? ,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发布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地方标准批文、】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相关材料各一份 ! ?     第二十九!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组织管理行业标】准的:出版发行《工作技?术归口单位承办【日常工作出版经费】纳入国土《资源标准编制—经费:  【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解】释国土资源标准【的著作?权,由批准发布机构享】有制定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  : ,。 八、?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 【   ?  第三十一条  !标准发布后部—业务主管司局应【及时组?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指【导工作标准宣—贯工作应列入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机构的工作计划 !    【 第三?十二条  标准【发布后?属于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法规要求强制【执,。行,的推荐性标》准,自动变更为强制性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第《三,十三条  从事国】土资:源工作的组》织和机构应积极贯彻!、实施标准实施标】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应当及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有关】业务主管司局或技术!。归口单位报》告 《     【第三十四条  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对有》关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部科技】主管:司局定期发布—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作】为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向国土资源部投诉!、举报违反国土资源!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     【九,、标准复审 !  ?   第三十—五条:  :国土资源标准实施后!应,。当适时地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     】。第,三十六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司局组《织或委托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标—准进:行复审 【     第【。三十:七条  标准的复审!可分别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的形式需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  【 ,  标准复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   ?     (一)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 】。   》 ,   ?  (二《)标准?的实施效果以—及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是否反《映当前的技》术水:平,;, —       【 (三)《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对规范国土资!源,。。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 ,      —(四)是《否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      【  : (五)是否符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 《   【  第三十八条  !复审结果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  — ,      (一】)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标准重版时!在标准封面的—标准编?号栏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 》     》   (二》)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标准修订程序与标准!制定程序相同—修订后?的标准顺《序号不变将年号改】为重新发布时的【年号 —        ! (三?),已无:必,要存在的标》准,予以废止 !。     第三十】九条 ? 技术委员会应【在复审?结束后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等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并按:。规定:归档  !  : ,。。第四十条  国家标!准的复审结论经【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业标准的复】审结论由国土资【源部:审查、公示、批准】、发布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 【   》  十、附 则【 ,。。  —   第四十一条】 ,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国土资?。发〔2003〕1】37:号印发?的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