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
】
一:、 总 《则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标准化!是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科:学技术基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修订、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
》
— 第三条 国土资!源标准是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海洋、测》绘等领域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自然资源《、地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适用于本办法海洋、!测绘技术标准由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测绘局分别!制定
《
【 国土?资源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土?资源部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审批】发布:。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对国—土资源领《域的:地方标准实行备案】管理
】。 第四条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 【 (一)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
《
!。 (二)支撑!国土资源《管理和依法行政【;促进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
【
:
,
!(三)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
: 《 (四)规范】、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参与
—
】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科技主管》司,局归口?管,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
,。
,
! (一)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标—准体系;
—
】 《(二)?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对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编号和发—布负责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
【 (三)】统一组织协调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
, 》 : ,。。(四:)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
第!六条 国土—资源部各业》务主管司局的—主要职责是
【
?。
【 (一)》组织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二《)组织?开展相关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
!
? 第七条 】设,立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专门从事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技术工作—其成员由国土资源】领域内?从事生产、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专—家组成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提供咨询开展【国土资源《标准的制《、修订?技术审查和技—术复审等工》作
】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负】责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承担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标准化审查【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基础研究协助开!展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复:审及信息咨询等【工作
】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按专业领域划分【并设立若干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术委员会)分—别承担?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工作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直属单位作为专!业技术归口单位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专业》。技术归口《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承担本专业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技术?指导和审查工作;】。为技术?委员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 ?。三、标?。准范:围和类?。别
【 第九条 】 对国土资源领域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
【。
【 (一)—国土资?源术语、分类、【代,码、符号《、,图式、?图例及制图方法【;
—
!(二)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要求》。;
—
】 (三)《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监测、整治、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技,术要求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相关!技术要求;
【
,
】 : (四)区》。域地质调查与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包括主要—目标、对象内—容、:技术工?作程序、技术—。工艺、?方法及装备、—成,果质:量管理要求等;
】。。。
》 , : (—五)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查、评价【、规划、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其中》包,括标准化设》计、技?术,工艺、方法、装备】及技术指《标要求?;矿业权管理(其中!包括矿山设计—、开发利《用方案、《选,矿厂设计、技术【工艺、?方法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资—源回收率等》技术指标《要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技,术要求?;,
?
《。 (】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技术要求;
】
:
!(七)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技—术要求;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规划、监测、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要—求,;
! ? (八)地【。质矿产勘查技—术方法和地质—。矿产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标准物质;!
》
》 (》九)地质资料管【理技:术要求;
—
:
,
? : , ?(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制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
: , 第?十条 ?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包括全文强!制或部分条文强制】
! 下列国土资源领】域的技术要求应制】定强制性标准—。
!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
! (—二)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作依据的—技术标准;
【。。
】 , : (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 ? ? (四)《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
【
《 【。 (五)地》下水资源管护技术要!求;
—。
】。 (六)土地整治!工程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七)国土资源—调查涉?及,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 ,。。 (八)其—他需:。要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
】
? 国》土资源领域其他技术!要求应制定》推荐:性标准
】
第—十一:条 : 国土资源领域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需要在《国土资源相》关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行业标准;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
? : :企业生产在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 , ?四、:标,准,预研究
【。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预研究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应设立相【关重要技术标准预研!究项目?在立项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
【 , :。 ,第十三条 预研究!。。项目成?果在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将项目成果和】后续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的方案报【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
【 五、标准规划与!。计划
【。
《 第:十四条 《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战略研究并编制!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应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
】
— 第十五条 !。实行标?准计划管理制定和】修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
:
—。第十六条 部【有关业务《司局:、有关单位》应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提出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项目《建,议
?
: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对,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并组织】部相关?。业,务主管司局》及有关专家共同研究!提出: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建议《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审查
【
》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标:。准,的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属—行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并对】反馈意?见处:理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发布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
—
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项目一般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
: 第二十条 !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专项工作经!。费及其它渠》道筹集的《经费
?
!国,土资:源,部安:排基础性、公益性及!行政管理类标—准的制、修订经费】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按任!务内容落实标准计】划项目经费经费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
《
, 六、标准】制定与修《订
—。。
第二【十一条 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起草?单位可向部科技主管!。司局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仍未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销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的》单位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 第二十—二条 部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组织拟?订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应广泛听取和吸纳有!关的生产、科研、】教学、管理部门等】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报分技术委员会】
》
? 第二十》三条 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文档进行审查后!报,部业:务主管司《局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征求意《见提出标准送审稿及!有,关文档报技术委【员,会如需?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由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
!。
【 第二十四条 【。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会议!审查或函《审提:出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属强制性标准须经!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采用会议审】查时组织者应在【会议前一个月—将标准送审》稿,及有关附件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会议审】查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3/4》同意为通过;—标准起草人不能作】为审查人员》。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1《/4.
! 采用函审时!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及—上述文件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采用函】审时必须有3/【4的回函同意为通】过
:
,
》 会议代表出席!率或函?审回函?率不足?2,/3时应重新—组织审?查
】 第《二十五条 》 承担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按照】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的【要求对标《准送审稿认真修改完!成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报送部科技主!管司局
【
》 七、标准审批与】发,布
:
】 第二十六条— 标准报批时文】档必须齐全应有【“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及其“函】审单”、“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对:。报批:稿有:重大修改时》应进行重《新,。审,查,
?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应附有该《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
》第二十七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对《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进,行审查后《属国家标准的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属行》业标准的由国土【资源部批准、—编号、发布》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发布—公告对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
》 《强制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
:
【 推荐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T;
—
,
:
—强制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
【。
《 , , 推荐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T.
—
《
第二十八!条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的发!布依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规定应经国!土资源部批准
【
》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发《布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地:方标准批《文、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相关材料各【一份
【
第二【十九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组织管理行【业,标准的出《版发行工作技术【归口单位承办日【常工作出版经费纳】入国土资《。源标准编制经费
】。
【 第三《十条 ?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解【释国土资源标准【的著作权由批—准发布?机构享有《制定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
,
,
《 八、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
,
:
第】三十一条 标【准发布后部业务主管!司局应及时组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指导工作标—准宣:贯工作应列入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机构的【工作计划
—
:。。。
《。 :第三十二条 标】准发布后属》于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法规:要求强?。制执行的推荐性【标,准自:动变更为强制性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第三十三条! 从事国土资源工!作的组织和》机构:应积极贯彻、实【施标准实《施标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应《当及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有《关业务主管司局【或技:术归口单位》报告
】 ? 第三十《四条 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对有关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部科技【主管司?局定期发布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作为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
【。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向国土资源部投】诉、举报违》反国土资源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 ? 九、标准复审【
,
《
, 第三—十五条 国土【资源:标,准实:施后应当适时地【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
!第三十六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司:。局组织或委托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标准进行复审
!
? : 第三十七条 】 标准的复审—。可分别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的形式需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
【 标准复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
【。 , ?。 (《二)标准的实施【效果以及《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是否反!映当前的技术水平】;
》
— ? (三)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对】规范国土资源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
】 (四)】是否: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
《 , (五】)是否符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
!
? 第《三十:八条 《复审结果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 (!一):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标】准重版时在标—。准封面?的标:准编号栏《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 ,。。 ? : (二《),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标:准,修,订程序与标》准制定程《序相同?修订后的《标准顺序号不—变将年号改》。为重:。新发布时《的年号
! 》 (三》)已无必要存在的】标准予以废》止
【 第三—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在复》。审结:束后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等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并按规【定,归档:
【 第四》十条 国》家标准的复审结论】经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业标》准,的复审结论》。由国土资源部审【查、公示、批准【、发布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
!
十、】附 则
—
,
—。第四:。十,一条 ?。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国土资发—。〔2003〕1【37号?印发的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