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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
一、 》总 则
!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标准化是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科学技术基》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修!订、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
! 第三条 !国土资?源标准是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海洋、测绘等!领域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自然资?源、地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适用于本《。办法:海洋、测《绘技:。术标准?由,国家海洋局》与国家测绘局分【。别制定
! 国》。土资源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国土资源部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审批发布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对国土资—。。源领域的地方—标准:实行备案管理
!
第四!条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
》。 : ? (一)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
!
, ,。 ? (二—)支撑国土资—源,管理和依法行政;】促进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
》
》 (》三)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
! (四)规范、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参与!
—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
?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科技主》管司局归口管理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
】。 (一】)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标准体系;】
,
《
《 , ? (二)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对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编号和发布负!责行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
— : (三—)统一组织》协调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 《 , (四《),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 第六条 【 国土资源部各【业务主管司局的主】要职责是《
,
《
【 (一)组—织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二)组织开—展相:关,国土:资源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
— , 第七条— :设,立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专门从事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技】术工作其成员—由,。国土资源领》域内从事生产—、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专家组成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规划及年!度,计划工作提供—咨询:开展国土资源标准】的制:、修订技术》审查和技术复审等工!作
?
:
?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负责: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主》要承担重要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标准化审查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基【。础,研究协助开展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和复审及》信息咨询等工作【
?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按专业领《域划分并设立若干】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技术《委员:会)分别承》担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委?员会工作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直属单【位作为专业技—术归口单位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
: 专《业,技术归口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承担本专业【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草案的—技术指导和》审查工作;》为技:术委员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
【 三、标准范围和!类,别,
! 第九条 —对国土?。资源领域《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标!准
! —(,。一)国土资源—术语、分类》、代码、符》号、图式、图例【及制图方法;—
《
: : (【二)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要求;
《
,
《 《 (三)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监:测、整治、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技术要】求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相关技术《要求;
—。
《 : (—四)区域《地质调查《与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包括—主要目标、对象内容!、技术工作程序、】技术工艺、》方法及装备、成【果质量管理》要求等;
【
? 【 (五)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查、】评价、规划、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其中!包括标准化设—计、技术工》艺、方法、》装备及技术指标要】求;矿?业权管理(》其中包括矿山—设计、开发利用方】。。案、选矿厂》设计:、技术?。工艺、方法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资源回收—率等技?。术指标要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技术要求;
【
》 — (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技术要求;
!
— 》。(七:。)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技术】。要求;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规划、监测、保【护与合理利用技术要!求;
! : 》(八:)地质矿《产勘查?技术方法《。和地:质矿产实《验测试技术方法及】标准物质《;
! 《 (九)地—质,资料管理《技术要求;
—
【 :。 , (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制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
? 第十条【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包【括全文强制或部分】条文强?制
?。
— 下列国土资源】领域的技术要求应制!定强制?性标:准
:。
,
:
: 】(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
《
】 (二)为】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作依据的—技术标准;
】。
:
? 《 (?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
— , 《。 (四)地质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
:
,
! (五)》地,。下水资源管》护技术要求;—
】 : (六)土】地整:治工程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七)国土资源调【查涉及环境、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
》 ?。 ?(八:)其:。他需要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
【
,
国土资!源领域其他技—术要求应制定推荐性!标准
?
【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领【域内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需要在国!土资源相关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制定行?业标准;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依—据相关法规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
企业生!产在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
》 四、标准》预研究
》
: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预!研究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应设立【相,关重要技术标准预】研究项目在立项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
《
? 第十三条 !预研究项目成果在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将项目成果和后【续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的方案报部科】技,主管司局备》案作为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
五、标!准规划与计划—
【 第十四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标【准,化的:战略研究并编制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国土【资源标准化》规划应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
—
】第十五条 实【行标准计划管—。理制:定和修?订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须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
》 第十六条 【 ,部有关业务司局、】有关单位《应结合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提出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项目建议
】
:。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对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并组?织部相关业务主【管司局及有关专家共!同研究提《出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建议《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审【查
?
》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标准的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属!行,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并,对反馈意《见处理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发布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
—
: 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项目一般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
】 第二十条 — 国土资源标准化】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专!。项工作经费及—其它渠道筹集的【经费
! 国土资源部安!排,基础性、公益性及行!政管理类标准的制、!修订经费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专—项、:重大项目按》任务内容《落实标准《计划项目经费经费】。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
《 六、标准制】定与修订《
《
第【二十一条 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起草单】位可向部科技主【管司局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仍未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销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的单位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
第二】十,二条 部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组织】拟订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承担:标准制、修订任务的!单位应广泛听取和吸!纳有关?的生产、科研、【教学、管理部门等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报分技术委员会!
— 第二十【。三条 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文档进行审查后!报部业务《主管司局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征求意见提出标准送!审稿及有关文档报技!术委员会如需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由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
》
— 第二十四条 】 部科技主》管司局组织技—术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会:议审查或函审提【出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属强?制性标准须经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
? 采用《会议审查时组织者应!在会议前一个月将】标准:送审:。。稿及有关附件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的部门、【单位和人员会议审】查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3,/4同意《为通过;标准起【草人不能《作为:审,查人员?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1—/,4.
—
: 采用函审时!。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及—上述文件《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采用?函审时必须有3【。/,4的回函同意为通过!
【 会议》代表出席《率或:函审回函率不足【2/:3时应重《新组织审查
—
!第二:十五条 承担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按照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函审?意见:的,要求对标准》送审稿?认真修改完成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报送部科】技主管?司局
—
—七、标准审批与发】布,。
》。
, 第二十【六条 标准报批】时,文档必须齐》全应有?“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及其“函审单】”、“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对报批稿有重大修改!时应进行重》新审查
》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应附有】该,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
《 第二十七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对标准报【批稿及?其附件进行审查后】属国家标准的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布;属行业标准的】由国土资源部批【准、编号、发—。布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发《布,公,告对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
强—制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
:。
【 推荐性土地管理!行业标准代》号为:TD/T;
【
?
强制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
!。
推荐性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代号:为DZ/T.
!
《 第二十八条 !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的发布《依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规【定应经国土资—源部批准
【
《 国土》资源地方《标准发布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地方标准批文【、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相关材料各一份】
《
第二十!九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组,织管理行业标准的出!版发行工《作技术归口单位承】。办日常工作出版经费!纳入国土资》。源标:准编制?经费
?
,
:
: 《第三十条 》 国土资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解释》国土资?源标:准的著?作权由?批准发?布机构?享,。有制:。定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
—八、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
!
第】。三十一条《。 标准发布后【部业:务主管司局应—及时组织《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培训!、指:导工作标《准宣贯工作应—。列入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机,构的工作《计划
—
第【三十二条《 标准发布后【属,于,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法规!要求强制执》。行的推?荐性:标准自动变更为【强制:性标准;鼓励采【用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第三十三条 【 从事?国土资源工作的组】织和机构应积极【。贯彻、实施标准实施!标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应【当及时向部科技主管!司局、有关业务主管!司,局或技术归口单位报!告
:
?
: : 第三十四条 !。部,业务:主管司局组织对有】关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部—科技主管《司局定?期发布检《查报告及评估—。报告作为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
》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权向《。国土资源《。部投诉、《举报违?反国土资源》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
《
九、标】准复审
《
!第三十五条 — 国土资源标—准实施后应当—适时地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
, 第三—十六条 部科技】主管司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司局》组织或?委,托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标】准进:行复审
—
? 第三十七】条, 标准的复审【可分别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的形式需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
—
标【。准复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
】
,
】。 , (二)《。标准的?实施效果以及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是】否反映当前的技术】水平;
《
《
? (三)!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对规范国土资【源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
— :。 (?四,)是否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
【 (五)》是否符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
【 第三—十八条 《 复审?结果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
,。 : (一】)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标准《重,版时在标准封面的标!准编号栏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
】 (二)【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标准修订程》序与:标准制定程序相同修!订后的标准顺序号不!。变将年号改为—。重新:发布时的《年号
》
! (三)已—无必要存在的标准】予以废?止
】 ,。 第三十九条 】 技术委员会应在】复审结束《。后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等【。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并按【规定归档
》
!第四十条 国【家标:准的复审《。结论经国土资源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业标准》的复审结论》由,国土资源部审—查、公示、批准【。、发布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
?
!十,、,。附 则
】
? 第四十一条 】。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国土】资发〔2003〕】1,37号印发的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