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 ,为建立和规范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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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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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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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家司》法考试应《当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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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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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 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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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保密【机关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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