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定期对总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行考核,按季对信息选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按年评选优秀网站联络员。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定期对总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行考核,按季对信息选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按年评选优秀网站联络员。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