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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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以下简—称企业名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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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 凡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规定程序【统一选定《。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管理!机制的企业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名册的《采集、下《发、核?实、上报和反—馈等工作《。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 : 第三条 企】业名册管理是指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集团总部定期!报送本?级及其成员企—业名册税务机关【根据上述《信,息开展企业》名册:核实反馈名》册核实结果正确建立!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树型管理体系的】业务处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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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企,业名册由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关联关系以及组【织架构等《。涉税信息组成企业】名册的范围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管理工【作需要?逐年规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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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 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以,合并报表的口径和】工商注册规范—的组织形式为—参,。考建立统《一标准内资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为纳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且进—行税务登记的境【内各:。级分公司和子—公司以及境外控【股公司;外资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为—全球总部控股并在中!国境内?进,行税:务登记的各级分【公司:和子公司;其他特殊!情况的涉税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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