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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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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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3!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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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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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己于20!11年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22》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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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
! :。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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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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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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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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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 》 (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
,
— (六—),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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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
《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 ? 第四条 —赔偿委员《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赔!偿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赔偿登记表副!本,送达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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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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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
! 第六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委托他?人,代理应?当向赔偿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赔偿请求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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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指定】一名审判员负责具】体承办
】
《 负:责具体承办赔偿案件!的审判?员应当查清事实并写!出审理报告提—请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
】
》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必】须有三名以上—审判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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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有》。权,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其《回避
】。 , ?。 (一)是】本,案赔偿请《求,人的近亲属;
!
:。
《 》(二)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
】
】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 【 (四)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
?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第九—条,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以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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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及时【作出决定
—
【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经协商达成协议【的,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
】。 第?。十二条?。 ,。。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者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有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提供证据
【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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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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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供证明?职权行?为违法的证据但【。不因此免除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职权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
! :。 : (一《)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争议较大的;!
— 【。 (二)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争!议,较大的;
!
!。(三)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争议较!大的;
! , 《。 (四)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
》
: 第十五【条 赔偿委员会认!为重大?。、疑:难的案件应报—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赔偿【委员会应当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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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前赔偿请【求人撤?回赔偿申《。请的赔偿《委员会应《当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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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赔偿请?求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赔偿》案,。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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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赔偿请求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
》 】(三)?作为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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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赔偿请求—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在法定审限内不【能参:加赔偿案件处—理的;
—。
】 (五)宣告无!。罪的案件《。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
【 (六)应当【中止审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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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后赔偿【委,员会应当及》。时恢复?。审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终结审》理,
《
:。 (!一)赔偿请求人死】亡没有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或者赔偿请!求人:的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放弃:要求赔偿权利的;】
?
【 ? (二)作为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要求赔!偿,权利的;
】
《 (三)!赔偿请求人》。。据以申请赔偿的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或者?无罪判决被撤销的;!
》
— : (四)应当终【结审:理的其他情形
】
】第十九条 》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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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或者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依!。法予以?维持;
! (!二,)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重》新决定;
—
【 :。 : (三)《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查清事实后【依,法重新?决定;?
! (四【)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决—定
?
】第二十条 》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 第二十一—条, 国家赔偿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 (!。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
《。。
】 (《二)赔偿《请,。。求人申请事》项及理由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情,况;
! (三!)赔偿委员会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
《 , (四)】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
《 》 :(五)决定内容
】
!第二十二条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分别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
】
《。 ?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参照本】规定
! : 第二十四条 】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即行?废止;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11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8日!。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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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1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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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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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人【民法: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
》第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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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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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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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
】 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继】续审理
!。 ? 第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确认职务行为违】法的法律文书不服未!依,据,。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规定提出申诉并】经有权?机关作出《侵权确认结论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不予受?理
《
》 :第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赔—偿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时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是仅就《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增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查发现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确认裁定、赔偿!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审查处》理,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
》。。
》 第七条 》 赔偿请求人认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但下列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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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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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案件被害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以财产未—返还或者认为返还】的财产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的
】
? 第八条 【赔,偿请求人认为人民法!院有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已依法!撤销对妨《害,诉,。。讼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
《 : 第?九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认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存在?错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的不停—止,赔偿决定的执—行;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据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查的可以决定中【止原赔偿《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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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依据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作出的赔》偿决定提出》意见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重新】审查并可《以决:定中止?原赔偿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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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条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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