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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机关?政务公开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履行职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依据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国家粮食局【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粮食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相关!政务信息的活动【
【 第三条 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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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立国?家粮食局《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办?公室:、调控司、》政策:法规司、监》督检查司、财务司】、流通与科技发【展司:、人事司等单—位和监察《部驻局?监察局(以下—。简称驻局《监察:局)组?成负责研究、确定推!进国家粮食》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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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办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管理和指导【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编写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负责受】。理和批分《向国家粮食》局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会?同驻局监察》局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有关司、室负!责向申请者提—供所需信息(—包括通过国家—粮,食,局政府网发布)
】
— , 国家粮》食局各司、室和承担!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要《依,据,职责做好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以及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文件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
!
《 政策法规司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负责?完善和实施国—家,粮食局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适时发布政务【信息
! : 第六条 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
(一】)国家粮食局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各:司室及直《属单:位、联系单位的联】系方式;《
【 (二)局机】关,领导:成员的履历、领【导成:。员变更情况;
】
(!。。三):由国家粮食局—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国家粮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
—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及:其它行政《许,可、行政管理事项】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
】。。 , (五)《公务员考试》录用、粮食行业【表彰、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公开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
(】六)负责政务公开及!其监督部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七)局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公】开信息和行政—审批事项《等
》
,。。
, , 第七条 】下,列政务信息可—以,依法免予《向社会?公开
》。
? 《(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 (》二)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审议的工—作信息;
】
? ?。(三)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所提?供的信息;》
】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 (六)【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
第八】条 政务公开的】程序
》
:
(—一):。信息拥有单位按本】办,法或:者按有关领导的指示!、决定提出》信息:公开要求《;
【 , (二)信【息拥:有单位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核实!;
!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
: (四)根】据,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由本【单位负责人、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核:批,准;:
?
》 (?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 (六)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对】所公开信息》的反馈意《见;
—
,
(七)】做好所公开》的信:息载体的存档—工,作
?
:
? , 以上信》息拥:。有单位是指》信息内容的主管司】、室和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
—
《 局机关—。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当公开的信息—可以向信息拥有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的【建议;信息拥有【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并,尽快予以答复—
《
》 经:常性工作中需要定】期,公开的信《息可以?授权经办《单位审核批准
【
!第九条 政务【公,开的途径国家粮【食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国!。家粮:。食,局,政府网和中国粮【食经济杂志、—粮油市场报》还,可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
:。
(一)】新闻发布会;
】
》 : (二)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
! (三)公告栏!。、公开栏等;
】
— (四)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信息目《录;
】。 《。(五)其它方式
!
》 第十条— 属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决策过程【中应当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
《。 (一)征集】、听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 (二)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 《(三)依法举行听证!会;
—
《 (四)》其,它适:当的:。方式
?
:
— 第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权依据本办法要】求国家粮食局向其】提供有?关的政务信息—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等形式—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
,
【 第十二条 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批分有关单!位给:予答复
《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
—(三)不属于国家】粮食局?掌握范围的应当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
!(四)?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
《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
第】十三条 》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情—况复:杂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 第十四【条 :。。 依申请公开形【式
:
— (一》)以:文书、图片》。、照片等形式存在】的信息可《提供复印件或者安排!。查阅;
—
《 (二)—以,胶卷、?磁,带、:软盘、视听资—料等可复制方式【存,在的政务信息可根据!。申请提?。供复制副本或—安排观看;
—
,
— (?三)以计算机可读取!形式存在的》信息可根据申请提】供打印记录》或者磁盘复制件;
!
,
《 《(四)提供内—。容摘要或《摘录;
》
】(五)口《头告知相关内—容
》。
,
, , 第十》五条 《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
》
— 第十六条 】政务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
! (一《)局机关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程序办理政》务公开规定》的手续后及时送指定!媒体对外发》布
【 《。(二)办公》室会同驻局监—察,局负责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驻局监察《局,负责受理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对局?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控告并查处相关问】题
】 :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并造成损害后果的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予以批评《教育和?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人【事司和驻局》监察局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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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应当公开的信息而】未公开?。的;
】 , (二)应当】及时公开而没—有及:时公开的;
【
?
? (三)》公开信息《不真实的;
!
(四)!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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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擅自对《外发布不宜公开的】信息的
!。 第》十,八条 ? 政:。。策法规司《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认为?。局机关政《务公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审查凡!符,合粮食行《政复:议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做出复议决】定;:对提起行《政诉讼的会同有关】单位:代表局机关依法【应诉
?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粮食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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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