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
》
法发》〔2:014〕《26号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
?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
—
为统一—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并通过建立、—健全辖区三级法【院统一使用》。、切合实际、—功能:。完备、科学有效的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执行案《件立、结案工作的管!理该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局要:及时与立《案庭进行沟通—做好新、旧年度【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的衔接工作确保【该意见规定的—立、结案《标准得到全》面实:施
》
最【高人民法院
【
》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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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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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为统】一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
第一【条 本意》见所称执行案—件,包括执行实施类【案件:和执:行审查类案件—
?
执】行实:施类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因申请执】行人申请《、审判机构移—送、受托、提—级、指定和依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可强制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事项予以执行的案!件
:
!执行:审查类案件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请示、协调!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移转等事项【的案件
》。
《 第二—条 执行案件统一!由人民法《院立案机构》进,。行审查?。立案人民法庭经授权!执,行自审案件的—可以自行《。审查立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移送?执行的相关审判【机构:可以移送《立案:。。机构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
: 立案机—构立案后应当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申请人】发,出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 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的执行案!件应当?予以立案并》纳,。入审判和《执行案件统一管理体!系
《
【人民法院《。不得:有审判和执行—案,件统一管理体—系之外的执行案件】
】 , 任何?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立案—。即进入?执行:程序
》
【第四条 立案机构!在,审查立案时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执【。行案件?的类型代《字和案?件编号不得违反【本意见创设》案件类型《代字
?
:
? : , ,第五条 执行实】施类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但: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保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恢复执行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恢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 ?第六条 《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
:
? 》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
:
】。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
—
《
: (】。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
《
】 (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
】 第七条 !除下列情形》外人民法院》不得人?为拆分?执行实施案》。件
:
】 ? :(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为分—期履行的《各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分期申请执!行也可以对几期【或全部到期债权一并!。申请执行《;
】 》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有多个债务》人各自单独》。承,担明确的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对【每个:债务人分别申—请执行也可》。以对几个或全部债】务人一并申请执行】;
《
,
》。 ,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有多个债权人各】自享有明确的债权】的,(,包括按份共有)【每个债权人》可以分别申请执【行;
?
?
,
: 【(四)?申请执行《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案件【涉及金钱给付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执行:时已:发生的债《权数额进行》审查立案执行过程】中新发?生的债权应》当另行申请执—行;涉及《人身权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执行时【义务人未《履行义务的事实进行!审查立案执行过【程中义?务人延续消极行为】的应当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一并执!行
】 : 第八条《 执行审查类案】件,按下列规《则确定类型代字和案!件编号
《
】 ? (一)执行异议!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异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
?
? (二)!执,行复议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复《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
《 (】三)执行监督案【件类型代字为“【执监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
【 (—四)执行请示案件】类型代字为“—执,请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
— ? : (五)执行【协调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协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
【 :第九条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执《行异议案件》予,以立案
】
!(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
! ? (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 — (:三)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
【 :。 , (四)【。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
】 (!五)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超过】申请执行期》。。间,或者:其他阻止执》行的实体《事由提出阻止—执行的;
【
? 《 《(六)被执行人对】。仲裁裁决或》。者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申请不】予执行?的;
】 】(七)其他依法可以!申请执?行异议的
!
第十条】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执行】。复议案件《予以立案
】
,
— (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人【民法院针对本意【见第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作【出的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
《
:
— ?(二)?除因夫妻共同—。债务、出资人未【依法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追加和对一!人公:。司股东的追加—外,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人民法院针对本意!。见第九条第(—四)项作出》的,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
》
— (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针对本意》见第九条第(六)】项作出的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
》
! (四)其他依法】可,。以申请复议的
【
— : 第十一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监督的案!件应当按照执—行,监督案件《予以立案《
《
,
第十【二条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执《行请:示案件予以立—案
!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涉港澳仲!裁裁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临【时仲裁庭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裁决存《在依法?不予执行的情形在作!出裁定前报请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的?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的;
—
【 (二)】下级人民法》院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请示的
】
— 第十三—条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执行协调案件予!以立案
】
, 【 ,(一)不《同法:院,因执行程序》。、,执行与?破产、强制清—算、审判等程—。序之间对执行—标的:产生:。。争,。。议经自行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报请协!调,处理的;
【
— (二)】对,跨高:级人民法《院,辖区的法院与公安】、检察?等机关之间的—执,行争议案件》。执行法院报请—所属高级人民—法,。院与:有关公安、》。检,察等:机关:。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商有关机关协调【解决:或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处,理的;
《
?
》 》(三)当事》人对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涉港澳《仲裁裁决《分别向不同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及执行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对受理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撤《销,或者不予《撤销的裁定存在异议!。亦不能直《接作出?与该裁定相矛盾的】执行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定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解决的;
!
?
— (四》)当事人对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涉港澳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且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应予执行的裁定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受理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认为裁决应予撤销且!该人民法《院,与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非同一!人民法院时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解决的;
】
:
【 (》。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争:议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处理的;
!。
》 (六)其!他依法?报请协调《的
《
?。 第》十四条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
,
,
:
《 (一)】执行完毕;
】
!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 , (三)终!。结执行;《
》
》。 (四)【销案;?
— : (【。五)不予执行;
】
【 (六)!驳,回申请
—
【第十五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或者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可以《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
执—行完毕应当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记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 执行?和解:协议应当附卷—没,有签订书面执行和】解协议的应当将【。口头:和解:协议的内容》作,成笔录经当事—人签:字后附卷《
》。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
】 ,。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 , 》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 ,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
: 【。(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
,。
— (—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 — (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
—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裁》定,应,。当载明案件的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受偿和未受偿的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理由以及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等内容
!
依据】本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规定的情!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在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组织当事人就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进行听证【;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其》提供的线索重—新调:查核实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经听证》认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本!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中规!定的“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是】指,至少完?成下列调查事项
!
! (一)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银行存款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地产登记【向法人登记》机关查询股权向【有,关车管部门查询车】辆等情?况;:
,
【 (【二,)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包括被执》行人的经《济,收,入来源?、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等如果根【据财产线《索判:断被执行人有较【高收入?应当:按照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调查《途径进行调查—;
】 》 (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执行》法院所属高级人民法!院,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能?够,完成的调查事项;
!
— : , (四—。)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必须【完成:的调查?事项:
》
?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
— ?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是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
》 ,。 ?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
?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
【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
,
! (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终止!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没有《能够依法追加变更】执行主体的;
】。
【 : (七)依照】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除罚金的;【
】 (八】)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 《 (九?)行政执行》标的灭失的;—
【。 》 (十)案—件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提级执《行的;
—。
】 (十一)案】件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定】由其他法院执行【的;
《
》 (十!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了委托执行手续!且收:到受托?法院立案通知—书的;?
,
【 ? (十三)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
前—款除: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终结执行!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
:
, 第》十,。八条: :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
—
? : (一【。)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
! , (【二)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在!先的;
《
,
《 】(三)受托法院报经!高级人民法院同【。意退回委托的—
,
《
第—。十九条 》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对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提出不予《执行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裁定不予》执行的以“》。不予执行”方式【结案
—
? ,。 第?二十条 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的受理《条,件裁定驳回申请的以!“驳回申《请”方式结案
】
,
第二!十一条 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
: 》 (一)保全完】毕即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
》 , , (二】)部分?保全即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
!
【 》 (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即未查!到财产可《供保全
—
? 第》二十二条 —恢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
《
: : (一)执!行完毕;
》
!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 《 ? (三)终》结执行
】
第二十三!条 ?。下,。列案件不得作结案处!理
】 , (一】。)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
【 》 (二)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
,
:
】 : (三?)执行和《解,协议未全部履—行完:毕且不符合》本意:见,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条件的
!
— 第:二十四?条 :。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
! (一)准予—撤回异议或申请【即异议人《撤回异议或申请的】;
【 — (二)驳回异】议,或申请即异议不成立!或者案?外人虽然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利但?不能阻止执行—。的;:
】 (三)!撤销相关执》行行:为、中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不予执】行、追加变更当事】人即异议成立—的,;
?
:
! (四)部分—撤销并变更执行行】为、部分不》予执行、部分追加】变,更当:事人即异《议部分成立的;
】
】 》(五)不能撤—销、变更执行行为即!异,议成立或部》分成立?。但不能撤《销、变?更执行行为的—;
》
,
【 (六)》。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即管辖权异议】。成立的
】
执行异】议案件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对执行】异议案件《可,以口头裁定的应当】记入笔录
!
》第,二十:五条: 执行《复议: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
》 【(一:)准许撤回申请【即申请复议人撤【回复议申请的;【
】 (二)!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异议裁定即异议!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复议理!。由不成立的;
!
:
— : ,(三:)撤:销或变更异》议裁定即异议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复议?理由成?立的;
【
? 【(四)查清事实【后作:。出裁定即异》议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
《 (五】)撤销?异议裁定发回重新审!查即异?。议裁定遗漏异—议请求?或者异?议裁定?。错误对案外人异议适!用执行行为异议审】查程:序的:
》
人—。民法:院对重新审》查的案件作出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复—议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新审查
—
》 ?执行复?议案件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对执行?复议案件可以口头】裁定的应当》记入笔录《
《
》 第二十六》条 执行监督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
】 (一)》准许撤回申请即当事!人撤回监督》申请的;
】
】 (二《。。)驳回申请即监督】申请不成立的;
!
【 ? (三)限期改】正即监督申请—成立指?定执行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改正!的;:
《
】 (四)撤—销并改正即》监督申请成立撤销】执行法院的裁—。定直接改正》的;
】 (!五)提级《执行即监督申—请成立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提级自行执】行的:;
—
【 (?六):指定执行即》监督:申,请成立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指定其他法院【执行的;《。
:
— (【七):其,。他即其他可以报【结的情?形
》
,
第二十七!条, 执行请示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
:
— , (》一,),答复即符合请示条】件,的,;
! (二)!销,案即不?。符合请?示条件的
】
》 第二十八条 】执行协调《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
】。 (一)撤—回协调?请求即执行争—议,法院自行协》商一致撤回协—调请求的;》
【 : 《 (二)协调解【决即经过协调执行争!议法院达成》一致协调意见将协】调意见记入》笔录或者向》执行争?议,法,院发出协调》意见函的
】
: 第二十九条! 执行案件的【立案、执行和—。结案情况应当—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不能!制定与?法律、司《法解释和本》意,见规定相抵触的【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和》结,案方式
【。
违反法!律、:司,法解释?和本意见的规—定立案?、结:案或者?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立案、结案》情况时弄虚作假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
!第三十?一条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辖区三级》法院:统,一使用、《切合:实际、功能完—备、科学有效的【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执行案件《立、结案的管理实】现立、?。审、执?案,件信息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实现—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单独管理《;实现对恢复—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实现辖区的案件【管理系统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
:
第【三十二条 》。 本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