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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贷《款人:应健全贷款资—金支:付管控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八【条 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 ,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三十】条, 向:。借款:人某一?交易对?象单:笔支付?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并应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贷款人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共同检查固】定资产建设》进度并根据出具的、!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共!同,签证单?进行贷?款支付
】 ,贷款人原则上应【在贷款发放五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因借【款,人方面原因无—法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在与》借款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最迟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外支!付因:不可抗力无法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合理的支付》时限
【 ,对于贷款资金使用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范围内出【现合理的紧急用款需!求贷款人经评估【。认为:风险可控的》可适当简化借—款人需提供的受【托支:付,事前证明材料—和流程贷款人应于放!款后及时完成事【后审核并加强资【金用途管理
【第三十二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以及是否存》在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受托支付!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三!十四条 《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或中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一)信用状况下降】;
《 (二)经【营及财务《状况明显《趋差:;
? (三—)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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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规避》受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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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大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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