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
】。
: : (二)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
(三)!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
《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或者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
—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
《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
】 (》五)未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的;
】 (六—。)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七)!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的;
—。
(八)】。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上报和公布的
【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 ,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
,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 ?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现状评!价的;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
?
: (《六)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七)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
》(八)拒绝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 (九)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资料的《;
(】十)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
?
第五?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一)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
! (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
! (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或者放【射工作?场所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
?
(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 (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 (八)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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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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