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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一)贷款调!。查、审查、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 (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未公示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
—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
第四十六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进行处罚
】 (》一)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
【(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 :(四)将《贷款调查的风险控制!核,心,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
: ,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
! (六)—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
《
》(七)对借款人【严重违约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 (八》)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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