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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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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 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 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 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 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 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 :。 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2【。.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 3:。.,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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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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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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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 , 5.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 6》.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 7.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 8.—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9.!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一)!属于下列企事—业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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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2.】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
? , , (二)》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但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
【第十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 : (?二)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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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章《。程文本
【 (?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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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
2.】已,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 (五)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 ,。 (六)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借合?同、:场地平?面图等材料
】 : (七)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
》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物】品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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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证明
【
2.能证!明科:。研、军?工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书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所明确的程序和!时限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并进行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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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注明许可事—。项,具体内容应当包括运!输危险货物的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专!用车:辆数量、要求—以及运输性质并【。在,10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发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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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许可的企业或单【位的许可事》项等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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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 被许可人》已获得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为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中加》注新许可的事项如果!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换发
第【十四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投—入的专用车辆—、设备
!原许可机关应—当对被许可人落【实的:。专用车辆、设—。备予以核实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标注】“剧毒”;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还应当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 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落:实专用车辆、设备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销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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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聘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按?照承:。诺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销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许可一次性》、临时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向子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运输【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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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的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停业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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