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建标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年第1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3年11月1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