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经营许可和—备案 ? 第《六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 ,  :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     3.【经,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查!阅); 》。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最—迟不晚于开始货运】站经营活动的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表(】。见附件2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查阅);】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   ? (三)经营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   (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查】阅,。。)明确许可事项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货运站经—营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归【。档;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或者》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备案: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已【。备案的货运》。。站名单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 第十】四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并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五条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第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第十七条 【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或者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货【运站名称、经营场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