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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2】008?年7:月25日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工作 】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由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 ? 第五》条 新设》立或:者录用新《职工的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     对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可以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办理缴存》登记或者账户设立】手续  【   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职【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 第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缴存比例!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依法应当纳税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 》     单位应当!按年度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 ? 第七条 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职,。工本人可以》免予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应当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月工资】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 第八条 【 单:。位因:严重亏损《或者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等原】。因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    —。 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仍需》。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在期《满三十日《前按照前款规定报请!审核、批准 — ?第九:条,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账:户封存管理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转移等手!续 》第十条? 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三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办理 【 ?第十一条《 职?工离开本《行,政,区域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以转账?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新账户?;用人单位尚未【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迁出单位应当【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 】 第十二条【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视同所《欠职工工资》予,。以偿还 —    《 单位合并、分【立、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未缴存或者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的应当!在单位办理》合并:。、分立、改制手【续前明确缴存责【任主体 【。    计》算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数—额时其缴存月工【资基数?按照单位或者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以!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第十三!条 :。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二)?退休的;《 ?  :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   (四》)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定居的; 【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   (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  《   (十)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十一)?本人或者配偶—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    《 ,符合前?款,第(一)(五—)(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前款第(八)【(十)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第十四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应当!。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第《十五条 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申《请贷款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  :(二)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 (四)《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五:),无明显不良信用【记录;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中的?规定:期限、第(》二)项中的规定比】例以及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订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第十—。六条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持能够证明!其符合第十》五条第(一)—(二)(三》)(四)项》。条件:的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办理贷【款手续?;不予?贷款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第十七条 】 公积金管》。委会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期限?等重大事项前—应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或者通过媒体广泛】听取单位和职工【的意见 第】十八条?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运作系统—。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为单位或《者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提供》。便利服务并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 第十九条 【 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公?积,。金管委会审议—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市财政【部门:和公积金管委—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年:度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 第二十一条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 第二十三条 ! 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查阅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下列规定处理 !     —(一)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 例的规定—处,。理    】 (二)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名《称、地址、职工【情况变更登记—以,及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三—)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取—消其一年至三—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  (四)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且五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五:)单:。位拒绝公积金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 第二十五条 】 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     (—二)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或者未发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的【;     !(三)委《托公:积金管委会》指定: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     (】四):未按照规定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变》更缴存?比例的; —。    》 (五)未按照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购买!国债的; 】  :  (?六)违?法向他人《提供担保、购买【企业:债券或者委托—理财:的;  【 ,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  《   (八)不【依法对单位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九)拒绝职工【、单:位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的; 【     (十】)应当实施行政处】罚不处罚或》者,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 (十一)利—用职:权牟取部门或—者个:人利益的 第!二十六条《 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或者拒绝、—阻,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