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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200!8年7月25日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 第三条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工,。作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 第四条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由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 【 第五条 新设立!或者录用新职—工的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 《   ?。  对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可以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办理缴存登记或者账!户设立手续》 ,    — 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职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 第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缴【存比例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依法:应当纳?税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  【 ,  :单位应当《按年度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 !第七条 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职工》本人可以免》予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应当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月工资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 单位因严!重亏损或者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等原因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仍:需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在》期,满三十日前按照【。前款规定《报请审核、批准 】 : 第九条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账户!封存:管理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转移等手!续, 第十—条 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三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办理】 第》十一:条 ?职工离开《本行政区域》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以转—账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新账—户;用?人单位尚未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迁】出单位应当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 》 第十二条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视同所欠职工!工资予以偿还 】  ?   单位合—。并、分立、》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未缴》。存或者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的应当在!单位办理合》并、分立、改—制手续前《。明确缴存《。责任主体 —   《  计算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数额时其缴!存月:工资:基,。数按照单位或—者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以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 第十三《。条,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   (《二)退休的》; ?。   《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 (:四)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定居的;《    【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 ,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   (《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   ?  (?十)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本人或》者配:偶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十!二)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符合前款第(一)(!五)(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前款第!(八)(十)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四!。条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应当》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申请贷》款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 ,   (二)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 (四)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   (五)—无明显不良信用记录!;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中的:规,定期限、第(—二)项中的规—定比例以《及,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订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 ?第,十六条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持《能够证明其符合第十!五,条第(一)(二)】(三)?(四)项条件的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办】理贷:款手续;不》予贷款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第十七条 —公积金管委会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期!限等重?大事项?前应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或【者通过媒体广泛【听取单位和》职工的意见 — 第十八条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运作?系统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为单位或】者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提供便利服务并】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 第十九条》 :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公积金管委会【审议:  》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市财【政部门和公积金管委!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年度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 第二?十三条 《 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查阅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下列规定处理 】     —(一)?单位不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例的【规定处理 】    (》。二):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名称、地址、【。。职工情况变更登【记以及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三)《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取消其一【年至:三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 (四)《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且》。五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五)】单位拒?绝公积金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 第?二十五条《 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     (】二)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或—者未发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的; —  ?   (三)—委托公?。积金管委会》。指定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     (四)未!。按照:规定审批《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缓缴住房》公积金或者变—更缴存比《例的; 【 ,   ?(五)未《按照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购买国》债的;   !  (六)》违法向他人提供担保!、,购买企业债券或者】委托理财的;— 《 ,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   》  (八)不依法】对单位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   ? (九)拒》绝,职,工、单位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的;》   —  (十)应—当实施?行,政处罚不《处罚或?者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 ,。   (十一—)利:用职:权牟取部门或者个】人,利益:的 : 第二十六条】。 :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或者拒绝、阻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