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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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海关总署—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 各级海【关负责本辖区—内以及上级海关指定!的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本辖】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通报信息《涉及其他地区的应】当同时通报相关【。地区海关
【 海关收—集、汇总的》。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除【食品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内—容外还包括境外食】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
第五十八!条 海关应当对收集!到的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开展】风险研判依据风【险研判?结果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五十九条 境内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者,疫情疫病可能影【响到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或者?在进:。出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直属海关应当及时上!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根据:情况:进行风险《预警在海《关系统内《发,布风险警《示通报并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必要时向消费—者发布风险警示通告!
: 海关总署发!。布风险警《示通报的应当根据】风险警示《通报要求对进出【口食品采《取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控!制措施
第六【十条 海《关制定年度》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系?。统,和持续收集进出【口,食品中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
第《六十一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中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评估后认《为存在不可控风险】的海:关总署可以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直接在海关!。系统内发《布风险预《。警,通报或?者向消费《者发布风险》预警通告并采取【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控?制措施
第—六十二条 海—关制定并《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六十三条 海关【在依法履《行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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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六十四条】 海关?依法对进出口企业实!施信用管理
第】六十:五条 海关依法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备案原料《种植、养殖场开【展稽:查,、核查
第六十六!条 过境食》品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对过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过】。境食品过境期间【。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开拆包装或者【卸离运输《工具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
第六】十七条 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海关: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进出口商品》复验相关规定—申请:复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受理复验
【
(一【)检验结果显示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 : :(二)复验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 , (三)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验目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