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四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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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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