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52-2009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52-2009

修订说明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主编,与中国寰球工程公司等有关设计研究单位共同修订完成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11月11日以43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修订遵循的主要原则:1)贯彻现行国家法律、法规;2)涉及人身及生产安全的使用强制性条文;3)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且符合中国国情;5)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充分协商,共同确定;6)执行现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规定,确保可操作性;7)按“统一、协调、简化、优选”的原则严格把关,并注意与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内容之间的协调。

    本规范修订开展的主要工作:1)筹建《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修订编制组,制定《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修订工作大纲;2)编制《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初稿和专题调研报告大纲;3)编制《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并经历了起草、汇总、互审、专题技术会议讨论定稿,以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整理、汇总、分析等程序;4)编制《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送审稿,以及完成送审稿专家审查意见的修改;5)完成《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报批稿。

    本规范修订,与上次规范比较在内容方面变化的主要情况及原规范编制单位、主要起草人名单:1)引入了“双重电源”术语;2)对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3)取消了原规范第3.0.5条;4)增加了分布式能源作为自备电源的条文;5)修改了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并列运行、配电级数、低压配电电压、由地区公共低压电网供电的220V负荷的容量等内容;6)原规范主编单位: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原规范参加单位:上海市电力工业局、化工部中国环球化工工程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原规范主要起草人:瞿元龙、章长东、郑祖煌、陈乐珊、徐永根、王厚余、陈文良、黄幼珍、刘汉云、包伟民。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修订组按章、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