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52-2009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electricpowersupplysystems

GB50052-2009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07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3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2-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3、3.0.9、4.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要求,由中国联合工程公司会同有关设计研究单位共同修订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在研究了原规范内容后,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先后完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等阶段,最后经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电源及供电系统,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无功补偿,低压配电等。

    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对原规范的适用范围作了调整;

    2.增加了“有设置分布式电源的条件,能源利用效率高、经济合理时”作为设置自备电源的条件之一;“当有特殊要求,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转换需短暂并列运行时,应采取安全运行的措施”;660V等级的低压配电电压首次列入本规范;

    3.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也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国联合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中国联合工程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石桥路338号,邮政编码:31002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名单: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吕适翔陈文良陈济良熊延高凤荣陈有福钱丽辉丁杰弓普站徐辉

    主要审查人员:田有连杜克俭钟景华王素英陈众励李道本曾涛张文才高小平杨彤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