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子系统层》。次安全?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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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 既有建筑第二层次!子系:统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按场地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划分为两》个子系统分别进行评!定,当仅要求《对其中一个子系统进!行鉴定时该》子系统与《另一子系统的交【叉部位也应》。进行检?查;当?发现问题时》。应进行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
4》.3:.2 既有建筑所!在,的,。场,地类别应经调查核】实并:应按核实的结—果,进行鉴定
【
4.3—.3 ? 对建造在斜坡场地!上的既有《建筑:鉴定时?应依据其《历史资料和实地勘察!结果:进行稳定《性评级
》
《4.3.4 既有!建筑的地《基基础安全性鉴【定应:首选依据《地基变形和主—体结构反《应的观?测结果?进行鉴定《评级的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地》基变形和主体结【构反:应观:测资:料不足?或怀疑结构存—在,的问:题,由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所:致时应按地基—基础承载力的—勘察和检测资—。料进行鉴定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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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有大面积地面荷载!或软弱地《基上的既有》建筑:尚应评价地面荷载】、相邻?建筑:以及循环工》作荷载引起的附【加沉降或桩》基侧移对建筑物【。安全使用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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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变,形观测结果》和建筑物现》状,的检测结果鉴—定时应结合沉降【量、沉降差、沉【降速率、沉降裂【缝(变形《或位移)《、,使用状况、》发展: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并评定等级
】
4.—3.6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需:要按承载力项目鉴定!时应根据地基—和基础?的检测?、验算?及,近位勘察结果结【合现行规范》规定的地基基—础承载力要求和建】筑物损?伤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评定等【级
【4.3.7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斜!。坡场:地稳定性项目—鉴定时应《结合滑动迹象、【滑动:史,等进行综合》分析并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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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应依据本规范!第4.?3.5条~第4.】3.7条的鉴定【结果:按,其中最低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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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 当场地、地基下的!水,位,、,。水质或土《压,力有较大改变时应】对此类变化对基【础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评:价并应提出处—理建议
》
4.3.1!0, , 既有建筑的主【体结构安全性—应,依据:其结构承载》功能:。、结构整体》。。牢固性、结构存在的!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侧!向位移进行综合【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