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21-2021 建标库

3.3  主体结构

3.3.1  主体结构现状的调查、检测与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构体系及其结构布置;

     2  结构构件及其连接;

     3  结构缺陷、损伤和腐蚀;

     4  结构位移和变形;

     5  影响建筑安全的非结构构件。

3.3.2  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和砌体结构构件,应检查整体倾斜、局部外闪、构件酥裂、老化、构造连接损伤、结构构件的材质与强度。

3.3.3  对钢结构构件和木结构构件,应检查材料性能、构件及节点、连接的变形、裂缝、损伤、缺陷,尚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钢材的腐蚀或木材的腐朽、虫蛀的状况:

     1  埋入地下或淹没水中的接近地面或水面的部位;

     2  易积水或遭水蒸气侵袭部位;

     3  受干湿交替作用的节点、连接部位;

     4  易积灰的潮湿部位和难喷刷涂层的间隙部位;

     5  钢索节点和锚塞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