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2 — ,基本:规定 【 2.0.【1  既有建筑【应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并,应依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2.0.2 —。。 ,既有: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鉴定 】    《 ,1  达到》设,计工作年限需要继续!使用:; 【     2 【 改建、扩建、【移位以及建筑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前; 】      3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  【  :  4?  遭受灾害或事故!。后; —      【5  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损伤、疲》劳、变形、振动【影响、毗邻工程施】工影响; !  :    6 — ,日,常使:用中发现安全隐【患; 《      !7,  有要求需—。进行:质量评价时 ! 2.0.3  !既有:建筑: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加固 — ?      1 ! 经安全性》鉴定确认需要提【高结构构件的安全性!;, ,     ! 2  经》抗震鉴定确认需要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2.】0.:4  既有建筑【的鉴定与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既》有建筑的鉴》定应同?时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 》     》 2  既有建筑的!加固应进行承载能力!加固和抗《震能力加固且应以修!复建筑?物安全使用》功能、延长其工【。作年限为目标; ! : :     》3  既有建筑应满!足防倒塌的整体牢固!性以及?紧急状态时》人员从建筑中—撤离等安全性应急】功,。能要求 》 2.0【.5  《既,有建筑的加固必须采!用质:量合: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材料、产品和设备 ! 2.0】.6  《既有建?筑的:加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加固设计;》不得将鉴定报告直】接用于?施工 《 2.—0.7  既有建】筑的加固施工必须进!行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允:许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