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烟火药制造及裸】药效果?件制:作,
【
5.1 —基本要求
【。
? 《5,.1.1 烟火药!制造:、裸药效果件制【作的各工《序应分别在单独【工房内进行
【
】5.1.2 除造!粒和:制开包(球)药外电!动机械制造》(作)?烟,火药及裸药效—果件:在机械运转时人【与机:械间应有《防护设施隔离
!
?5.2 原材料准!备
! 5.2.1 】 烟:火药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进厂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
—。5.2.《2 原《材料(药种)的使】用应符合G》B 1063—。。1规定
》
?。
, 5》.2.3《 在开启原材料的!包装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打开后应检查包装内!物质与有《关标识是《否相符;发现包【装内物质与标识不符!及物:质受潮、变质—等现象应停止使【。。用
5.!3 原材料粉碎】筛选
】 5.3.1! :原材:料筛选粉碎每栋工】房定员2人
—
?
—5.3.2 粉碎!前应对设备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清除粉!尘;粉碎前后—应筛选除去杂—。质
【 ? 5.3.3 【 粉:碎氧:化剂、还《原,剂应分别在单独【专用工房内进—。行每栋工房定员【2人;严禁将氧化】剂和:。还原:。剂混合粉碎》筛选;粉《碎,筛选:过一种原材》料后:的机械、工具—、工房应经清—。扫(洗)、擦拭干净!才能粉碎《筛选:另一种原材料;高感!度,的材料应《。专机:粉碎:;不应用粉碎氧化】剂的设备《粉碎:还原剂或用粉碎【还原剂的设备—粉碎氧化《剂
【 : 5.3》.4: , 原材料粉碎时【。应保持通风并—防止粉尘浓度—过高
! 5.3.【5 用湿》法粉碎时不》应有原?材料外溢《
》
5—.,3.:6 : 粉碎的原材料包装!后应标明品种、规】格、数量和日期【
《
5.4》 原材料称—量
》。
,
5.4】.1 原材料【称量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20【0kg
【
》 5.?4.2 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5.4】.2.1 —称量前应检查各种原!材料的?标志标签、色质以及!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 【 5.?4.2.2 【。称量应准确》其每份总《量应与每《次药物混合工序定量!相一致
《
,
【 《 ,。5.4.《2.3 称量【氧,。化剂、还原剂应分】别使用取料工具【和计量器具称好的】氧,化剂应与还原剂及其!他原材?料应分别盛装—装入容器后应立即标!识
?
,
,
【。 5.4—.,2.4 不—应在:称原材料工房进行】。药物混合
【
,
:5.5? 药物混合—
】 5.《5.1 烟—。。火药各成分混合宜】采用转?鼓等机械设备每栋】工房定机1台定员】1人;?。手工混药每栋工【。房定员1人
—
?
《 5?.5.2 》。 黑:火药制造宜采用【球磨、振动筛—。。混合三?元黑火药《制造应先将炭和【硫进行二元》混合
【
《 5.5.3 】含氯酸盐等》高感度药《物的:混合应?有专用工《房并使用专用—工具
—
5.】5.4 》机械混药应符合下】列要求?
! 5.【5.4.1》 药?物混合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检查粉》尘清理情况
—
?
》 : , 5.5.4.】2, 应远《距离操作人》员未离开机房—不应开机
—。
【 , ? 5.5《.4.3 》 人工?进出料时应停机【断电、?散热后进行
!
5【.5.5 —药物混合每栋—工房定量《应符合?表1规?定
—
?
》 5.5.6 ! 多种烟火药混合】。。每,次,限量取?该若:干种:烟火药?表,。1,。限量:的平均值《。
:
— 5?.5.7 不应使!。用石磨、石臼混合】药物;?不应使用球磨—机混合氯酸盐烟火】药等高感度药—物
! 5.5.8【 摩擦药的混【合应将氧化》剂、还原《。。剂分别用水润湿【后方可混合混合【。后的烟火药应保【持湿度;不应使用干!法,和,机械:。法混合摩《擦,药
】 5.5—.9 每次—药物混合《。后宜采?用,。。竹、木、纸》等不易产生静电的材!。质容器盛装及时【送入下道《工序:或药物中《转库存?放并立即《标识
》
5】.5.10 — 混合药(除黑火药!外,)应及?时用于制作》产品或效《果件湿?药应:即混即用《保,持湿度防止发热【;干药在中转库的停!滞时间小《于,或等于24h
【
:
5.!5.11 》 采用湿法配制【含铝、?铝镁合?金等活性《。金属粉末《的烟火药时应及【时做好通风散热【处理:
:
【 5.5.12【 混药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粉尘和】现场
》
》 5.《5.13 不应在!混药工房《进行装?药
5】.6 烟火—。药调湿
】
》5.6.1 每】栋工房定员1人每】栋工房的定量使用水!溶剂调湿硝》酸盐烟火药》100kg含氯【。酸盐或使用》易燃有机溶剂(如】二硫化碳、酒精【、,丙酮、油《漆):作粘合剂的药物(】如擦火头药、—擦地炮药)》3kg其他药物【1,。5kg
》
【 5.6《.2 调湿时如】发现温度《异常应迅速摊开散】热;搅拌工具应【避免与容器摩擦【撞击
【
》5.6.3 — ,调制湿?药使用的溶》剂和粘合剂pH应】为5:~8
—
5.7 【裸,药效果件制作
【
》 5.—7,.1 药粒、开】包,炸药制?。作
:
,
】 5.7.】。1.1 《。 电动?机械造粒或制药每】栋工房定《机1台定员1人定量!(干法5k》g湿法20kg【);手工造粒或制】。药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5k:g
》
】 5.7.1.2! 造?粒或制药前应—。用相应溶剂湿润【药罐内壁造粒—或制药后《应用相应《溶剂清洗药罐内壁】
》
》 5.7【。.1.3 机【械运转过《程中药物温度—急剧上升时应及时停!机处理
【
》 5—.7:.,。1.4 药粒【的筛选分级应在【药粒:未干之前《进行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干》法5k?g湿:法20kg)—
》
》5,.7.2 药柱】(块、片《)制作
】
, 《。 5》.7.2《.1: 制作药柱应采】用,湿药筑压定》量按表1限量的1/!2计算?
《
? , —5.7.2.2 】 机械压药》每栋工房定机1【台定员?2人人机隔离操作】;手:工模具压《药,每栋工房《定员1人
!
《 ? 5.7.2.3! :褙药柱、《药柱蘸(装)—药每栋工房定—员,。2人定量5k—。g
—
【 5.7.2【.4 制药块【(片)应采用湿药切!割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2【kg
《
》 ,。。 5.7.3 !制成的湿效果—件应摊开放置摊开厚!度小于?或等于1《.5cm(效—果件直径大》于0.75c—m时:其摊开厚度》小于或等于效—果件直径的2倍)
!
5.8 ! 粒状黑火药制作】
!。 5.?8.1 潮药【装模:、人工?碎(药)片》、包装每栋》工房:定员1人;机械压】。(药)片、机—械碎(药)片、造】粒分筛、抛光、【精筛每栋工房定【机1台定员1人【
! 5.8.2 】各工序工《房定:。量分别为潮》药装模1《20k?g,、压(药)》片120k》g、散热800kg!、人工碎(药)片】。。15kg、机械【碎(药)片80【k,g、造粒分筛—80kg、抛—光,250kg、精筛】80kg、包装8】0kg
【
《 5?.8.3《 , 添:加药和出药操作【时应在停机10【min后进行;【装模时宜包片压药】应同时均匀》加热温度小于—或等于110℃【;压药片《时应预加压并—缓慢升压最大压【力小于?或等于20》MPa
! 5》.8.4 定【量大的工序到定【量小的工序之—间应设置中转库【
,
5.【9 : 其他烟火药(雷酸!银)制造
【。
,
》。。 5.9.1 【 雷酸银制作应在】单独专用工房内【。进行每?。栋工房定《员1人每次制作【时使用的硝酸银【量,小于:或等于1《5g制?作好:。的雷酸?银应:保,持,湿度:。并迅速混砂
!
5.】9.2 》雷酸银?混砂
《
! 5.9.2】.1 将湿雷酸银!倒入计量的砂堆【上用竹或木片拌【。匀不应使用》金属棒或用手直【接拌混
【
】。 :5.:9.2.2 每次!混,。。砂砂量小《于或等于1》0kg
【
《 5.9!.2.3 雷酸】银砂混好《后应保持湿度拌混】工具应放入硫代硫酸!钠等还原《性水中浸泡并清洗】。干净
】5.10 药物干!燥,散热、收取包装【
! ,5.10.》1 药物干燥应】。采用日?光、:热水(溶液)、低】压热蒸汽、》热风干燥或》自,然晾干?。不应用明火直接烘烤!药物:
,。
!5.1?。0.2 被—。干燥的药物应摊开放!。置药盘中药》层厚度小于或等于】1.5cm(效【果件直径大》于0.75cm【时其摊开厚度小【于或等于效果件直】径的2倍);药盘直!径或边长应小于或】等于60c》m
:
】 5.10》.,3 日光干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5.1《0.3.1 —。 日光干燥应在专】。用晒:场进行定量应—。小于或等于100】0kg晒坪》应,硬,化、平整、光洁
】
,
》 ? , 5.1—0.3.2 —。 晒场应设晒架晒】架应稳固高度宜【在2:5cm~3》5cm晒架》间应留搬运、—疏散通道《通道应与主》干道垂直通道宽度】大于或等于80cm!
?
【 5.1【0,.3.3 》 严禁?将药物直《。晒在地面上气温【高于3?7,℃时不宜进行—日光直晒
!
? —5.1?0.3?.4 晒场—。应由专人管理同时】进入场内不应超过】2人非管《理和操作人员—不应进入晒场;【不应在晒场进行浆药!、筛药、包装—等操作?
》
: ? 5.1【0,.3:.5 应时刻关注!晒场:气象情况《在大风、《下雨前应将晒场【内药物收入》散热:间或及时采取防雨】。淋措施;下雨时不】应抢:收药物被淋湿的药物!应摊:开放置不应堆放【不应放置在封闭室】内
】 , :5.10.4 【 烘房干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5.10.4.!1 : 水暖干燥时每栋】烘房定量应小于或等!于1000kg烘】房温度应小于或【等于6?0℃;热风干—燥时每栋烘房定量应!小于或等《。于,50:0kg烘房温度应小!于或等于50—。℃同时应有防止药】。物产生扬尘的措【施风速应小》于或等?于0.5m/s
】
【 5.1!0.4.2》 烘房应设置【温,度,。感应报警装》置保:持均匀供热烘房升】温速度应《小于:或等于30》℃/h
》
【 :。 : 5.10》.4.3 —烘房应有排湿装置并!及时排湿
【
— 5.【10.4.》4 : 烘房内药》物应用药盘盛装【分层平稳地放置【在烘架上
!
? : 5.1【。0.4.《5 烘房内药物】堆码应符《合,表2规定
—
:
》
《 : , 5.—10.4.6 烘!架间应留《搬,运、疏?散通道宽度》大于或等于100c!m
》。
— 5.10】。.4.?7 烘房应由【专,人管理加温干燥药】物时任何人》不应:进入;烘干前后烘】房内药?物进出操作》每,栋定员2人》
《。
】 5.10.4】.8 烘房应保持!清洁散热器上—不应留?。有任何药物》
》
《。 5.10.—5 药物在干燥】散热时?不应翻?动,和收取应冷却至室温!时收取如另设散【热,。间其:定员、定《量、药架设》置应与烘房一致【并配套;散热间内不!应进行收取和计【量包装操作不—应堆:放成箱药物》;湿药和未经摊凉】、散热的药物—不应堆放和》入库
《
5!.,10.6《 不应在干燥【。散热场所检测药物
!
【 5.1》0.:7 干燥》后的药物水分含量】应符合烟火药—含水量相《。应,标准的规定
!
5【.10?.8 药物计【量包装应在专用工房!进行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3,0kg
! 5.10】.9 药物进【出晒场、烘房、【。散热、收取和—计量包装间应单件】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