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烟】火药制造及》裸药效果件制作
!
?
5.1 【 基本?要求
《。
:
》 5.1.1 【。 烟火?药制造、裸药效果件!制作:。。。的各:工序应分别在—单独工房《内进行
》
【 5.1.2 除!造,粒和制开包(球)】药外电?动机械制造(作【)烟火药及裸药效】果件在?机械运转《时人与?机械间应《有防护设施隔离
】
5.2 ! 原材料《准备
》
《 5.2.1 ! 烟火药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进厂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5.2】.2 原材料【(药种)的》使用应符合G—B 10631规定!
?
5】。.,2.3 在开启】原材料的包装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打开后应检】。查包装内《物质与有关》标识是否相》。符;发现包装内【物质与标《识不符及物》。质受潮、变》质等现?象应停止使用
】
5.3【 原材料粉—碎筛选?。
— 5.3【.1 原材料筛】选,粉碎每栋工》房定员2人
【
【 5.3.2 】粉碎前应对设备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清—除粉尘;粉》碎前后?。应筛选除去杂—质
【 ? 5.3.3 】。粉碎:氧化剂、还》原剂应分别在—单独专用工》房内:进行:每栋:工房定员2人;【严禁将氧化剂和还原!剂混合?。粉碎筛选;》粉,碎筛选过一种原【材,料后:的机:械、工具、工房【。应经清?扫(洗?)、擦拭干净—才能粉碎筛选另【一种原材料;—高感度?。的材料应专机粉碎;!不,应用粉碎氧化剂的设!备粉碎还原剂或用粉!碎还原剂的》设备粉碎氧》化剂
】 5.—。3.4 《。 ,原材料粉碎时—应保持通风并防止粉!尘浓:。度过高
【
《 5.3.5【 , 用湿法粉》碎时不应有原材【料外:溢
】 5《。.3.?6 粉碎》的原材料包装—后应标明品》种、规格、数量【和日期
!5.:4, :原,材料称量
【。
【5.4.1》 原材料称—量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200kg—
:。
,。。
:
5.4.!2 ?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5.4!.,2.1 《 称量前应》检,查各:种原材料的标志标签!、色质以及》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 》5.4.2.—2, :称量应准确其—每份总量应与—每次:药物混合《。工,序定量相一》致
—
? 5.】4.:2.3 》称量氧?化剂、还原剂—应分别使《。用取料工具和计量器!具称好的氧》。化,剂应与还原剂—及其他原材》料应:分别盛?装装入?容器后应《。立即标识
!
, , 》 5?.4.2.4 】。不应:在称原材料工—房进行药物混合【
5【.5 药》物混合
! ? 5.5《.,1 烟火药—各成分混合宜采用转!鼓等机械设备每【栋工房定机》1台定员1人;手】工混:。药每栋工房定员1人!。
—。 5.—。5.2 《 黑火药制造宜采】。用球磨、振》动,筛混合三元黑—火药制造应》先,将炭和?硫进行二元混合
】
— ?5.5.《3 含氯酸盐等】高感:度,药物的混合应有专用!。工房并使用专用【工,具
《
》 5.《5.4 机—械混药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5.5.【4.1 药物混】合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检查】粉尘清理情况
【
! 5.5.】4.2 应远【距离操作人员未离开!机房不应开机
!
?。。 : 《 5.《5.4.3 人】工进出料时应停机】。断电、散热》后进:行
《
— 5.5.5 】药物混?合每栋?工房定量应符合【表1规定
!
! 5.5》。.6 多种烟【。火药混合每次限量】取该若干种烟火药表!1限:量的平均值
—
《
《。 5:。.5:.7 《不应:使用石磨《、石臼混合》药物;不应使—用球磨机混合氯【酸盐:烟火:药等高?感度药物
》
:
》 5.5.8 !摩擦药的混》合应:将氧化剂、》还原剂?分别:用水润湿后方可混合!混合后的烟火药【应保持湿《度;不应使用干法和!机械法混合》摩擦药
! , : ,5.5.9 【每次药?物混合?。后宜:采用:竹、:木、:纸等不易产生—静电的材质容器盛装!及时送入下道工【。序或:药物中转库存放【并立即?标识
—
: 5.5【.10?。 混合药(除【黑火药外《)应及时用于制作产!。品或效果件湿药【应即:混即:用保持湿度防止发】热;干药《在中转库的停—滞时间小《于或等于《24h
《
》 5》.5.11 采】用湿法配制含铝、铝!镁合金等《活性金属粉末的烟火!药时应?及时做好通风—散热:处理
—
》 5.5.》12: 混药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粉?尘,和现场
】
: 5《.5.?13 《不应在?混药:。工房进行装药
!
5《.6 烟火药【调湿
! 5.》6.1? 每栋工房—定员1人每栋—工房:的定量使《用水溶剂调湿—硝酸盐烟火药1【00kg含氯酸盐】。或使用?易燃有机《溶剂(如二硫化【碳、酒?精、丙酮《、油漆)作》粘合剂的药》物(:如擦火头药、擦【地,炮药)?3k:g其他药物》1,。5,kg
?
— , 5.6.2 !调湿时?如发:现温度异常》应迅速摊开散—热;搅拌工具应避免!与,容器摩擦撞》。击
】 5.6—.3 调制—湿药使用的》溶剂和?粘合剂pH应为5】~8
】5.7 裸药效果!件制作
》。
】5.7.1 【药粒、开《包炸药制作
—
【 》 5.7.1—.1 ? 电动机械造粒或】制药每栋《工房定机1》。台,。定员1人定量—(干法5kg湿法】20kg);—。手工造粒或制药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5kg
!
《 《 , 5.7.》1.2 造粒【或制药前应用相应】溶剂湿润药罐内【壁造:粒,或制药后应用—相应溶?剂清洗药罐内壁【
?
》 —5.7.1》.3 机械运转过!。程中药物温度—急剧上?升,时应及时《停机处理
【
《 》 5.7.1.4! 药粒的》筛,选分级应在药粒未】。干之前进《行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干法5kg湿法】。20:kg)
—。
5】.7.2《 , ,药柱(块《、片)制《作
】 : : ?。5.7.2》.1 制作药柱应!。采用湿药筑压定【量按表1限量的1/!2计算
】
!5.7.2.2【 机械压药—每栋工房定机1台定!员2人人机隔离操】作;:手工模具压》药每栋工《。房,定员1人
—
:
》 》5.7.《2.3 褙药柱】、药柱蘸(装)药每!栋,工,房定:员2人定量5kg
!。
?
— : 5.7.2【.4: , 制:药,块(片?)应采用湿药切割】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2kg
!。
《。。。 , 5.》7.3 制—成的湿效《果件应?摊,。开放置摊开厚—度小于或等于1.】5cm(效》果件直径大于0【.75cm时其摊开!厚度小于或等于效果!件直径的2》倍)
—
5.8 粒状!黑火药制作
!
? 5.8.1 ! 潮药装模、—人,。工碎(?药):片、包装每栋工房定!员1人;机械压【(药)片、机械【碎(药)片、—造粒分筛、抛—光、精筛《每栋工房定机1台定!员1人
】
5.8.!。。2 各工序工【房定:量分别为潮》。药装模1《20:。kg、压《(药)片12—0kg、散》热,800k《g、:人工碎(药)片15!。。k,。g、机?械碎(药)片80】k,g,、造粒分《筛80kg》、抛光25》0kg?、精筛8《。0kg?、包装80》kg
】。 5.8.】3 添加》药和出药操作时应在!停机10min【后进行?;装模?时宜包片压》药应同时《。均匀加热温》度小于或等于1【10℃;压药片【时应预加压并缓【慢升压?最大压力《小于或等于2—0MPa
》
《
5.8】.4 定量大的】工序到定量》小的:工序之间应设置中】转库
》
5.9 【。 其他烟《火,药(雷酸银)制造】。
,。
— , 5.9》.1 雷酸银【制作应在单独专用工!房内进?行每栋工房定—员1人每次制作时】使用的硝酸》银量小于或等于15!g制作好的雷酸银】应保持湿度》并迅速?混砂
—
5【.9:.2 雷酸银混】砂
【 《 5.9.2!.1 将湿雷【。酸银倒入《计量的砂堆上—用竹或木片拌—匀不应使《用金属棒或用手直接!拌混:
】 ? 5.》。9.2.《2 每次混—。砂砂量小于或—等于10kg
】
【 5—.9:.2.3 雷【。酸银砂?混好后应保持—湿度拌混《工具应?放,入,硫代:硫酸:钠等:还,原性水中浸泡—并清:洗干净?
—5.10 —药物干燥散热、收】。取包装
》
?
? 5.10.1 ! ,药物干?燥应采用日光、【热,水(溶液)、—低压热蒸汽》、,热风干燥《或,。自,然,晾干不应用明—火直接烘烤药—物
【 : 5?.1:0.2 被干燥】。的药物应摊开—放,置药盘?中药层厚《度,小于或?等于1.《5cm(效果件直径!大于0.75cm时!其摊开厚度小—于,或等于效果件直径】的2倍?。),;药:盘直径或边长—应,小于或等《于60cm》
,
【 ,。 5.1《。0.3 日—光干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5.10—.3:.1 日》光干燥?应在:专用晒场进行定量应!小于或等于1000!kg晒?坪应硬化、平整、光!洁
?
,
,
《 《 5.10.3.!2 : 晒场应设晒架晒】架应稳固高》度宜在2《5cm~《35cm晒架—间应:留搬运、疏散通【道通:道应与主干道垂直】通道宽度大于或等】于80cm
!
: 5!.,10.3.3— 严禁《。将药物直《。晒在地面上气温高】于37?℃时不宜进行日光直!晒
】 , ? : 5:.,10.?3.4 晒场应由!专人管?理同时进入场内【不,应超:过2:。人非管理《和操作人《员不应进入晒场;不!应在晒场《进行浆药《、筛:药、包装等》操作
《
! 5.1—0.3.《5 应时刻关【注晒场气象情—况在大风、下—雨,。前应将?。晒场内药物收入散热!间或及时采取防雨淋!措施;下雨时不【应抢:收,药物被?淋湿的药物应摊开放!置不应堆放不—应放置在封闭室内
!
】 5.10》.4: , 烘房干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5.10!.4.1 —水暖干燥时》每栋烘房定》量应小?。于或等?于10?0,0kg烘房温—度应小于或等于6】0℃;热《风干燥时《每栋烘房定量—应小于或等于50】0kg?烘房温?度,应小:于或:等于5?0,℃同:时应有防止》药物产生《扬尘的措施风速应】小于或?等于0.5m—/s
! 【5.10.》4.2 烘房【应设置温度感应报】。警装置保持均匀【供热烘房《升温速度《应小于或等于30】℃/h
【
】 5.1》0.4.《3, 烘房应》有排湿装《置并及时排》湿,
:。
,
!。 5.《10.4.4— :烘房内药物应用【药盘盛装《分层平稳地放置在烘!。架上
》
— 5.【10.4《.5 《。烘,房内药物堆》码应符合《表2规定
!
《
】 5《.10?.4.?6 烘架间应【留搬运、疏散通道】。宽度大于或等—。于100cm
!
— , 5》.10.4.7【 烘房应由专【人管理加温》干燥:药物:时任何人不应进【入;烘干前后烘房内!。药物进出操》作每栋定员2人
】
:
:
【。 5.10—.4.8 》 烘房?应保持清洁散热器上!不应留有任何药【物
:
— ?5.10《.5 药物—。在干燥散热时不应】翻动和收《取应冷却至室—温时收取如另设【散热间其定员、定量!。、药架设置应与烘】房一致并配》套,;散热间内不—应进行收取和—计量包装《操作不应堆放成箱】药物;?湿药和未经摊—。凉、散?热的药?物不应堆放和—入,库,。
】 5.《1,0.6 不应【在干燥散热场所检测!药物
】 5.10】.7 干燥后的药!物水分?含量:应符合烟火药含水量!相应:标准的?规定
?
:
:
》5.10.8 【 药物?计量包装应在专【用工房进行》每栋工?房定员1人定量30!。kg
《
— , 5:.1:。0.9 药物进】出晒场、《烘房、散热、收取】和计量包装间应单】件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