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