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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不】。良地: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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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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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所列入】的不良地质作用【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常见的—地质现象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线路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安!全,、工程造价、工期】等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不【良地质作用》随时空的变》化而变化伴随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中因此应对不良!地质作用进行专项的!勘察工作《
11.!1.2 》本规范列入的不【良地质作用》有,采空区、岩》溶、地?。裂缝、?地面沉?降、有害气体是目】。前勘:察中遇到的随着【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不断【发展在?今后勘察工作—中可能?遇到滑坡、危岩【落石、岩《堆、:泥石流、活动—断裂等不《良地质作《。用国家现行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对勘!察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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