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