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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工作范!围
【
13《.3:.1 应按勘【察阶:段所:确定的线路、建(构!),筑物平面范围及邻近!地段开展地》质调查?与测绘工作其范围】应满:足线路方案》比选和建(构—)筑物选址》、地质条件评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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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 《。一般区?间直线段《向两侧不应少于10!0m:;车站?、区间?弯道段及车辆—基地向?外侧:。不应少于200m】
—13:.3.3 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断裂构造、地!下富水区、既有建筑!。工程等地段应扩大】工作:范围
?
,。
《13.3《.4 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地段其工《作范围应包含可【能的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
?
13.3.!5 : 当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或需进行专项【研究:时工:。作范围应专门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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