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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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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应?按勘察阶段所确定的!线路、建(构)筑物!平面范围及邻近【地段开?展地质调查与—测绘工作其范—围应满足线》路方:案,比选和建(构—)筑物选址》、地:。质条件评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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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 一《般区间?直线段向两侧不【应少:于,100m;车站【、区间弯道》段,及车辆基地向外侧不!应少于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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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断裂构造】、地下富水区、【既有建筑工程等【地段应扩大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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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地段其工【。作范围?。应包含?可能的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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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当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或,需进行专《项研究时工》作范围?应专门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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