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工作:范围
?。
【13.3.1 应!按勘察阶《段所确?定,的线路、建(构【)筑物平《面范围及邻近—地段开?展地质调查与测绘】工作其范围应满足线!路方案比《选和建(构)筑物】选址、?地,质条件评价的—需要
》
13》.3.2 一般区!间直线段向》两侧不应《少于:100m《;车站、《区,间弯道段及车辆【基地:向外侧不《应少于?。200?m
》。
,。
1:3.3.3 【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断裂》。构造、?地下富水区、既【有建筑工《程等地段应》扩大工作范围—
,。
13.3!.4 ? 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地段其工作》范围应包《含可能的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
?
《
13.3.5 !当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或需》进行专项《研究时?工作范围应专—门研:究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