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水文地质勘探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60-2014 建标库

附录G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图的编图及着色原则

G.1  水文地质图

G.1.1  水文地质图可分为矿区水文地质图和区域水文地质图。裂隙充水矿床应编制并提交矿区水文地质图。岩溶裂隙充水及孔隙充水矿床除矿区水文地质图外,还应编制并提交区域水文地质图。

G.1.2  水文地质图应包括水文地质平面图、水文地质柱状图和水文地质剖面图。水文地质平面图应主要说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和产状,并应说明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的条件。水文地质柱状图应主要表示含水层和隔水层的上下关系,并应用文字表述各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导水性、水位、水质、水量等。水文地质剖面图应主要表示矿床的直接充水含水层、间接充水含水层和隔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富水性。

G.1.3  水文地质剖面图应标示水文地质勘探线上的水文地质孔及其他地质钻孔、管井、泉水、勘探巷道和矿坑及其地下水涌出点,勘探线附近的重要水文地质工程可进行投影表示,投影表示时,宜标示出投影距离。

G.1.4  水文地质剖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质要素,应包括地层时代及其代号、岩性、地层产状、断层、陷落柱、岩浆岩、矿层及采空区等;岩性及厚大矿体应采用黑色花纹标示在地质孔和水文地质孔的左侧。

    2  水文地质要素,应包括地下水水位、预测的导水裂隙带高度、突水系数、勘探巷道及其总涌水量和涌水点的实际涌水量、水质与水量方面的有关数据,以及根据钻孔编录、水文测井和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确定的含水层的位置;带压开采矿床的承压水水位,应表示在水文地质剖面图上;水质、水量方面的有关数据应标示在水文地质孔的右侧;含水层的位置,可标示在钻孔两侧。

    3  颜色要素,应包括黄、棕、蓝、红4种颜色,宜用黄色表示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层、棕色表示碎屑岩类孔隙裂隙含水层、蓝色表示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含水层、红色表示结晶岩类裂隙含水层;可用有无颜色和颜色深浅表示岩层有无地下水和富水程度,富水程度强时宜用深的颜色表示,富水程度弱时宜用浅的颜色表示;厚大矿体的含水岩组和富水性应按水文地质图的着色原则进行着色。

G.1.5  水文地质平面图和水文地质柱状图含水层的划分及着色原则应与水文地质剖面图一致。

G.1.6  着色水文地质图不可与着色地质图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