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水文地质勘探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60-2014 建标库

6.3  注浆防渗帷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

6.3.1  当矿区选用防渗帷幕防治水技术方案时,应对矿区帷幕幕址进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幕址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结合设计的帷幕线进行。幕肩及帷幕线上的勘探孔应能在今后帷幕注浆时利用,勘探孔的布置原则及主要技术要求宜与注浆孔一致。勘探中应选择水文地质条件有差异的不同地段分别进行压水试验及注浆试验,确定不同幕段的注浆参数。

6.3.2  矿区防渗帷幕水文地质勘探应查明下列问题:

    1  拟建帷幕地段含水层及隔水层的空间分布,各层岩性、厚度、透水性、风化程度、物理力学性质;

    2  拟建帷幕地段主要构造破碎带的分布及规模,岩石的破碎程度及透水性;

    3  拟建帷幕地段主要进水通道的位置、规模、导水性,以及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

    4  注浆层中岩溶、裂隙的发育及充填程度,充填物的成分及抗冲刷的能力;

    5  注浆层的单位吸水率、吸浆量、渗透系数、浆液扩散半径等。

6.3.3  帷幕线勘探工程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帷幕线岩溶分布及过水通道探测宜采用地面五极纵轴电测深或三极、四极激电测深;测点点距宜为4m~10m,测深点距宜为5m~20m;

    2  勘探孔间距应根据帷幕线各区段的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分别选择40m或80m,其深度应达到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勘探孔布置应达到探明帷幕线的平面隔水边界和隔水或相对隔水底板。

6.3.4  帷幕线勘探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孔直径不应小于130mm,终孔直径不宜小于91mm。

    2  应根据拟建帷幕的顶部标高位置下入套管,并应采取止水措施。

    3  基岩中应采用清水钻进。

    4  钻孔偏斜度不应大于孔深的1.0%,岩溶地区可为1.5%,每50m孔深应测斜一次;孔深大于200m时,钻孔偏斜距离不应大于注浆孔间距的1/2。

    5  基岩完整段岩芯采取率不应低于80%,基岩破碎注浆段不应低于50%。

    6  勘探孔留作注浆试验时,勘探孔遇岩溶发育段或破碎带应下花管,花管孔隙率不应小于15%;破碎段或岩溶充填段应设置过滤器。

    7  全孔应进行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编录。

    8  反映不同岩性特征、岩石破碎程度、岩溶和裂隙发育情况的代表性岩芯应予以保留。

    9  完成相关试验的勘探孔应根据后续需要进行处理,不应影响后续注浆施工;勘探孔不再利用时,应按本规范第7.5.6条的要求封孔;勘探孔计划后期利用时,应根据后期利用的要求处理。

6.3.5  帷幕线钻孔应分段进行压水试验或注水试验,试段长宜为10m~30m,遇溶洞或裂隙发育段,应以揭露该溶洞或裂隙为准;压水试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钻孔压水试验规程》DZ/T0132的规定,孔底沉渣应小于0.5m。

6.3.6  注浆防渗帷幕勘探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1节的规定外,还应明确帷幕线的隔水端及隔水底板位置,并应提交帷幕线岩层透水率,浆液扩散半径及单位吸浆量,岩溶发育程度、规模、位置及主要过水通道位置等资料,同时应预测和评价帷幕工程对矿区及周边地质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