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 一般项目
19.2.1 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表19.2.1的规定。
表19.2.1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mm2)
灯具安装的场所及用途 |
线芯最小截面积 | |||
| 铜芯软线 | 铜线 | 铝线 | ||
| 灯头线 | 民用建筑室内 | 0.5 | 0.5 | 2.5 |
| 工业建筑室内 | 0.5 | 1.0 | 2.5 | |
| 室外 | 1.0 | 1.0 | 2.5 | |
19.2.2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3 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4 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5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19.2.3 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19.2.4 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19.2.5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破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19.2.6 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19.2.7 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