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03-2002 建标库

16 槽板配线

16.1 主控项目

16.1.1 槽板内电线无接头,电线连接设在器具处;槽板与各种器具连接时,电线应留有余量,器具底座应压住槽板端部。

16.1.2 槽板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且横平竖直、固定可靠,严禁用木楔固定;木槽板应经阻燃处理,塑料槽板表面应有阻燃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