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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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使用期间《变形监?测
!
6.3.1 !当本规范第6.2】.,1条各监测》对象竣工后未达到稳!定,状态前应《继续对?。其进行变形》监,测
【6.3.2 当使!用中:的,建筑、?设施或其场地出【。现裂缝、沉降、【倾斜等变形或—当安全管理》需要时?应实施变《形监测
】
6.?3.3 》使用期间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监测内容、监测频率!应根据监测对—象的实际变》形特征、结构—特点和?场地地质条件等【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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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自施工《期,间延续的《沉降监测、垂直度及!倾斜:。监测、水平位—移监测工程竣工【使用后第一》年应观测3次—或4次第二年应【至少观测2次—第三年后《每年应至少观—测1次直《至变形?达,到稳定状《态为止;
》
【 3 —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监测对】象的:。变形趋?势加大时应提—高监测频率并应立】即预警
》
《6.3.4 — 使用期《间监:。测对象变形达到稳】定状:态的判定《应以所有《监测:点的最大变》形,。速率均不超过项目技!术设计给定的相应变!形速:。率,阈值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