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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使?。用期间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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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当本规范第》6,.2.1条各监测】对象:竣工后未达到稳定】状态前应继续对【其进行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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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当!使用:中,的建筑、设》施或其?场地出现裂》缝,、沉降、倾斜等变形!或当安全《管理需要时应实施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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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使用期?间,的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监测内容、—监测频率《应根:据监测?对象的实际变形特】征、结构《特,点,和场地地质条件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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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自施工期间延!续的沉降监》。测、垂直度》。及倾斜监《测、:水,平位:移监测工程竣—工使用后第一年应】观测3次或4次第二!年,应至少观测2次第】三年后每年应—至少观测1次直至】变形达到《稳定:。状态为止;》
【 3》 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监测对象的】变形趋势加大—时应提高监测频率并!应立即预《警
6.!。3.4 使用【期间监测对象变【形达到稳《定状态的《判定应以所有监测点!的最大?变形速率均不—超过项?目技术设计给定的】相应变形《速率阈?值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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