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2.3  !测量:过程 《 》 2:.3.?1  工程测量【。任务实施前应进【行项目技《术设计?并形成?项目技术《。设计书或测量任务单!项目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根!据项目合同及其约】定的:技,术标准确定项目任务!以及:成果:。的内容、形式—、规格、精度—和其他质量要求【。 》     》 ,2 : 应确定项目—实施所用技术—标准、作业方—法、仪器设》。备、软件系统以及】质量控制《。要求 《      !3  应优先利用已!有控制测量成—。。果已有?。控制点使用前—应对其点位及平面坐!标、高程进行检查】校核 ? 2—.,3.2 《 工程?。测量所?。用仪器?。设备和软《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需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检定并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   2  —仪器:设备应进行校—准或检?验当仪器设》备发生异常时应【停止测量 【   》   3《 , 软:件系统应通》过测评或试验验【证 2】。。.3.3  工程测!。量,过程应?进行:质量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观测【作业和平差计算应采!用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 《。  ? ,  : ,2  原《始观:测数据应现场记录】并应安全可靠地存储!原始观?测数据不得》修改 】  :   ?3,  对观测数据【应进行检查校核和平!差,计算:并应对存在的粗【差和系统误差进行】处理当观测限差或所!需中误?差超出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的!规定时应立即返工】。。处理 — :。    《 4 ?。 当前一工序成【果未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时不得转】。入下一工序 】      5!  当项目技术设】计内容发《。。生变更时应》按原审定《方式审定 — ? 2.3.4—  工程《测量成果的质量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   1  —项,目承担方应实行【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的二《级检查制度最终检】查不合?格的成果《不得交付和验收 ! ,。 ?     2  】项目合同规定需要进!行成果验收》时验收?应由项目委托方【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成果不【得使用 《 : :      3 】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判定成果】不合格 !       【1)控制《点和变形监测—的基准点、监测点】设,置不符合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 ,  》   ?   2)所用仪】器设备不满足—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规定的精度】要求或未经检定【或未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     》   3)》成果精度不满足【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        !4)原始观测—数据不真实》。; 《     【   5)》 成果出《现重:大错:。漏  】   ? 4  《当质:量检查、《验收不合格时应退】回整改整改后的【成果应按与原成果】相同的质量检查【。、验收?。方,式进:行重新?检查、验收 !      5】 , ,质量检查、验—收应保?留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