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19-2021 建标库

3.3  公共浴室和更衣室

3.3.1  本条为功能性和安全性要求。根据近些年实际情况,参考国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本条在现行标准条文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第1款公共浴室的浴间有淋浴和盆浴两种,均应保证各自有一个无障碍浴间。无障碍淋浴间应符合本规范第3.1.11条的规定,无障碍盆浴间应符合本规范第3.1.12条的规定,无障碍洗手盆应符合本规范第3.1.10条的规定。

    第2款本款为对于公共浴室中单独的无障碍淋浴间的要求,不包括淋浴纳入无障碍卫生间(厕所)的情况。淋浴纳入无障碍卫生间(厕所)的情况参照本规范第3.4.4条的规定。

    第3款浴间的入口采用活动门帘既可以节省浴间面积,而且在紧急情况时便于进行救助。

3.3.2  本条为功能性要求。在我国现行标准中没有明确此要求,本条根据近些年实际情况及参照国外标准增加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