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
】
4》.0.1 无障】碍标识应纳入—室内外环《。境的标识系统—应连续并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和方向
!
4.《。0.2 无障碍标!志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保】证,从站立和座位的视觉!角度都能够看见【并且不应被其他任何!。。物品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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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无】障碍设施处均应【设置无障碍》标,识
4.!0.4? 对需《要安全警示处应同时!提供包括视》觉标识?和听觉标识》的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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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5— :语音:信息密集《的公共场所和以声】音,为主要传播手段的】公共服务应提—。供文字信息的辅【助服务
】
4.0.6 】。在以视觉信》息为主的《公共服务中应提【供听觉信息的辅助】服务
》
4.》0.7 《 公共场所中的网络!通信:设备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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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低位电话《、低位个人》自助终端《和低位台面》计算机应符合本【规范:第3.6.4—条的有?关规定;《
— 2 — 每:1,组公用?电话中应至少设1】部低位电话听筒【。线长度不应小于【600?mm;应至少设1】部电话具备免提【。对话:、音量放大和助【听耦合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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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每《1,组个人自助终端中】应至少设1部低【位个:人自助终《端,;应至少设1—部,。具备视觉和》听觉两种《信息:传递方式的个人自助!。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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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供公众使用】的计算机《中,应至:少,提供1?台低:位台面计算机;【应至少提供1台【具备读屏软件和【。支,持屏幕放大功能的计!。算机;应至》少提供1台具备【语音输入功》能的计算机;支持可!替换键盘的计算机】不应少于20—%,
4.】0.8 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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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应保证视觉障碍【。者的通行《安全且有利于辨别】方向;
》
【 2 应在主【要商业街《。。、步行街和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道!路的人?行横道?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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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结合人行横》道信号灯《统一设置;
【
《 : 4? 应避《免产生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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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应设置开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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