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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材料控制—
》
5.3.1 ! 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实心《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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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氨释放量测定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
5.《3.:3 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制品—、无机粉《状粘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分类符合表【5.3?。.,3的规?定
》
】5.3.4》 ,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限量应—符合本规范5.【3.3?。表中A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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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室内】装饰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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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室?内装饰装《。修时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等含苯稀《释剂和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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