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材料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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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实【心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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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 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氨释放量测定!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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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制品《、无机粉《状粘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分类符合表5.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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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限—量应符合本》规范5.3》。.3表?中,A,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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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室—内,装饰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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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 室内装饰装修【时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等》含苯:稀,释,剂和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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