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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检!测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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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竣工验收时应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对围!护结构的保温、防热!、防:潮性能进行》复核
4!.5.?2 冬季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检验?应在供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7【2h监测数据应逐】时记录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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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 夏季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的检验应【在围护结构施工【完成12个》月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内!表,面温度应取内表面】所有测点相应时【刻检测?结果的平均值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的规定!
—4,.5.4 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重【量湿:。度检测时受检样【品,应经过一个供暖期】;检测?方法应与《保温:材料吸放《湿特性相适应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表,4.4.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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