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5》 , 检测与《验收: 《 :。 4.5.1【 ,。 竣工验收时应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对围护结【构的保?。温、:防热、防潮性能进行!复,。核, 4.】5.2  冬季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检,验应:在供暖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72》h,监测数据《应逐时记录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 》 ?。 4:.5:.3:。  夏季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的?检验应在围》护结构施工》完成1?2个月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内表面温度!应取内表《。面所有测点相应时刻!检测结果的》平均值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的规定— 4.5!。.4  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重量湿!度检测时受检样品】应经过一个供暖期】;检测方法应—与保温材料吸放湿】特性:相适应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表4!.4.3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