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节能管—理
【
,
7.2《.1 建筑—能源系统应按分【类、分区、分—项计量数据进行管理!;可再生能源系统应!。进行单独统计—建筑:。能耗应以一》个,完整的日历年—统计能耗《数,据应纳入能耗监督管!理系统平台管—理
:
7.2.!2 建筑能耗统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建《筑耗电量;》
— : :。2, 耗煤《量、耗气《量或耗油量;
【
— 3 集中】供热耗热量;—。
?
4 ! 集中供冷耗冷量】;
—
5 可!再生能源利用量
】。
:
:
7.2.3 】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应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并建立统计台账】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校准:有效期?内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2,.4 建筑能【效标识应以单栋建筑!为对象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建!。。筑基本?。信息;
—
《 , 2? 建筑能效标【识等级及相对节能】率;
》
【3 新技术应【用情况;
【
》 4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结果?
7【。.2.5 》。 对:于20000m【2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建立实际】运行能耗《比对:制,度,并依据比《对结果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
7.2.6 【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节能量和室】。内环境参数的量化目!标和验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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