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15-2021 建标库
7.—2  节能管—理 【 , 7.2《.1  建筑—能源系统应按分【类、分区、分—项计量数据进行管理!;可再生能源系统应!。进行单独统计—建筑:。能耗应以一》个,完整的日历年—统计能耗《数,据应纳入能耗监督管!理系统平台管—理 : 7.2.!2  建筑能耗统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建《筑耗电量;》 —  :  :。2,  耗煤《量、耗气《量或耗油量; 【  —   3  集中】供热耗热量;—。 ?     4 ! 集中供冷耗冷量】; —     5  可!再生能源利用量 】。 : : 7.2.3  】公共建筑《运行管理应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并建立统计台账】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校准:有效期?内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2,.4  建筑能【效标识应以单栋建筑!为对象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建!。。筑基本?。信息; —  《 ,  2?  建筑能效标【识等级及相对节能】率; 》     【3  新技术应【用情况; 【   》  4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结果? 7【。.2.5 》。 对:于20000m【2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建立实际】运行能耗《比对:制,度,并依据比《对结果采取相—应改进措《施 — 7.2.6 【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应在合同》中明确节能量和室】。内环境参数的量化目!标和验证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