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15-2021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 : Gener】a,l :co:de fo》r, energy 】efficien】cy a《nd re》。newa《ble ene【rgy 《applicat】io:n in bui】ldings— 《 GB 5501!5-20《2,1 —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行日期20】22:年,4月:1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 2021年第17!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  】   现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 ,  》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8日?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   《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       第!6,。.3.3、》6.3.4、6.】3,.5、6.36 】6.3.7》、6.3.9—。。、6.3.10、】6.3.11、6.!。3.12、6—.3.13、6.3!.14、6.—3.15条 ! : ,   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    】   第7.1【.5、7.2.3】、8.1.4(2)!、8.3.》2、8.《3,.4、8.3.12!条(款) 】 ,  :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 》 ?    《  第3.2.【1、3.2》.7、?3.3.《1、3.3.2、3!.3.7、4.1】.1、4.2.2】、4.2.3、4.!2,.5、4.》2.8、4.2【.10、4.—2.1?4、:4.2.17、4.!2.:1,。9,。、4.5.》2、4.5》。.4、4《。.5.6条 —。     !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0364-】2018 【     【  第3.0—.4、3《.0.5《、3.?0.7、3.0.8!。、4.2.3—、4.2《.7、5.3.2、!5.4?.,12、5《.7.2条 】     【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2005(2!0,09版) 》     !  第?3.:1.1、5.1.】1条 】    《6.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      —第7.2.》2、7.《2.4、8.3.】1、8.3.5、】。8,.3.?8,、10.1》.1、10.—1.2?、10.1》.4、10.1.】5、:10.1.6—、1:0,.2.1、》10.?2.2、《10.3.1、【10.3《.2、10.3.3!条 《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 《    【  : 第3.1.—2,、4:.2.2、4.2】.3、4《.2.7、5—.2:.2、?6.2.2、7.2!.2、8.2.2】、9.2.》2、9.2.3、1!0.2.2、—11.2.2、【12.?2.2、1》2.:2.:3、1?。5.2.《2、1?8.0.5条 !。   》  8.《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 5049!5-201》9, ,    】。   第1.0.5!、5.1.1—。、5.1.2、【5.1.5、5.】2.13《条 :。 》    9.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     【。  第5.2—.1、5.4.【3 :(1:)、:5.5?。.1、5.5.【5、5.10.1、!7.2?.1、?8.1.2、—8.2.《。2、8.3》.4 (1)、8】.3.5 (4【)、8.1》1.14《、9.?1.5(1-4)条!(款) 】   ?  10.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 【。 ?      第1.!0.4、《3,.0:.6、?5.3.3、5【.4.2《、5.6.2、6】.1.1《条 【    1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8, ?。      】 第4?.1.3《、4:。.1.4、4.1】.5、4《。.1.14、4.】2.1、4.2.2!、4.2《.6:、5:.1.1、5.【1.:。4、:5.1.9、—。5.1.10—、5:.2.1《、5.2.4—、5.2.8—、5.4.3、【6.2.3、—6.2.5》、6.?2.6?、7.3《.2条?   】。。  1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12? 》    《   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条 【   《  1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 !   《  :  第4.0—.3、4.0.4、!4.0.5、4.0!.9、6.0.2】、6.0.3、【6.0.《5、:6.0?。。.6、6.0.7条!  【  : 1:。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2?012 】       第3!。.2:.2、3.8.【。1条 】    1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201》。9 《     【  第4.0.2、!4.0.5、4.】0.7、4.0.9!。条 —     1—6.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 !       第】3.0?.1、3.0.2、!4.2?.1、5.》2.1、7》.,2.1条 !     17【.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20—09  !   ?  第5《.1.1、》6.1.6条—   】  18《.,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201》2 【   ?  : 第4.5.—1条: 》   ?  19《.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201—2  】    《 第3.0》.4、?4.0.《1条  !  : 20.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475-2019! —  :    第4—.,2.1、4.—2.2、4.3【.6、?4.4.3条 】 前言 】 :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    》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 :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