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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en!era?l c?o,de: for e—nergy eff!icien》c,y :and renew!able en【。ergy app】licati—on i《n build【ings ! G:。B, 55015—-2021 — 《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行日期《2022年4月1】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 : 20》21年第17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 】。     现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1】年9月?8日 【。。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  —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   ?    第6.3.!3、6?.3.4《、6.3.》5、6.《36 6.3.7、!6.3.《。9、6.3.1【0、6.3.11、!6.3.12、【6.3.《13、6.3.14!、6.3.1—5条 》 :     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      ! 第7.1.5【、7.2.3—、8.1.4—(2)、8.—。3.2、8.3.】4、8.3.12条!(款) 】。  :  :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 — ,     】  第3.2.【1、3.2.7【。、3.3.1、【3.3.2、—3.3.7、—4.1.1、—4.:2.2、4.2【.3、4.2.5】。、4.2《.8、4.2.【10、4.》。2.14、4—.2.17、4【.2.19、4.】5.2、4.5.】4、4.5.6条】 — ,   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0364【-,。201?8 《  《     第—3.0.4、3.0!.,5、:3.0.7、3【.0.8、4.2】。.3、4.2.7、!5.3.《2、5.4》.,。。12、5.7.2】条 《     【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2】00:5(:2009版)—    ! ,  :第3.1《.1、5.1.1条! 《 :    《6.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 ?      第7】.2.2、7.2.!4、8.3.1、8!.3.5、8.3】.8、10.1.】1、10《。。.1.2、10.】1.4、10.1】.5、10.1【.6、10.2【.1、10.2.2!、10.3.—1,、,1,0.3.2、—10.?3.3条 【   》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 —     》  第3.》。1.2、4.—2.2?、4.2.3—、4.2.7、5.!2.:2、6.《2.2、7.2.2!、8.2.2、9】.,2.2、9.—。2.3?、10.《2.2、11.【2.2、12.2.!2、12.2.【3,、1:5.:2.2、18.0】.5条 《。    】 8.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 5】0495-》2019 】  ?  :  : 第1.0.5【。、5.1.》。1,、5.1.2、5.!1.5、5.—2.13条 【  》   9.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      —第5.2.》1、5.4》.,3 (1)、—5.5.1、5.5!.5:、,5.:10:.1:、7.2.1、8】。.1.2、8.【2.2、8.—3.4? (1)、8.【。3.5? (4)、8—.,11.14、9.】1.5(《1-4)条(款) ! : , ,    《 10.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 !    —。   第《。1.0.4、3.】0.6、5》。.3.3《、5.4.2—、5:.6.?2、6.1.—1条 ? , ? ,    1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8 】    《  第4.1.3】、4.1.4、4】.1.?5、4.1.14、!4.2.1》、4.?2.2、4.2.6!、5.1《.1、5.1.【4、:5.1?.9、5.1.1】0、5.2》.1:、,5.2.《4、5.2》.,8、5?.4.3、6.2】。.3、6.2.【5、:6,.2.6、7.3.!2条 —     1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12》 ? ?      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条,    ! 1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 】     【  第4.0.3、!4.0.《。4、4.0.—5,、4:.0:。.9、?6.0?.,2、:6.0.3、6.】0.5、《。6,.0.6、6—.0.7条 ! ,    《 1: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2012 ! , 《      第3.!2.2、3.8.】1条 【  :  : ,1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2019 !    】   第4.0.2!、4.0.5—、4:.0.7、4—。.0.9条 】 ?   ? 16.《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 《 》      第3.!0.1、3.0.】2、4.2.1、】5.2.1、—。7.2.1条 【 : ,     —。17.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2009 !  《     第5【。.,1.1、6.1【。.6条? 》   ?  18.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2012》  【     第4【.5.1条 !     1【。9.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201?。2   !    第3.0.!4、4.0.1条 ! ,。  》   20.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4,75-201—9 《    —   ?第4.2.》1、4.2.2、4!.3:.6、4.4.【。3条 — 前言 !  :。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 ?    《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 ,。 《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