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结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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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本条对既有—。。建,筑,。结构改?造,。后的使用功》能和后续《设计:。。工作年限进行—了,规定如改造后任意】改变其用《途、使?。用条件或使用环【境将显著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因此改变前必!。须经检测鉴定或【设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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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文件中应!明确改造后的使用】功能和后续设计工作!年,限并应注明在未经】。检测鉴?定或设计许》可时不得改变改造】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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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本!条规定当《。。既有:建筑涉及结构改造时!应进行?抗震鉴定和设计抗震!鉴定和设《计,应按照本条规—定内:。容实施?
5.3!.3:。 :在改造施工之前应】先对原?。结构承载力不—足的部位进行—加固:确保原结构安全后】方可:对其进行改》造施工
】
5:.3.4 》 本条规定了既有建!筑结构改造时基【础设: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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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 本条在既有—建筑在平屋顶上增】。设坡屋顶改》造时对结构形—式选择、《强,度和变形《验算以及新旧—结构构?件间的连接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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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 本条在《既有非?成套住宅采用外扩】。改造时对《改,造目标、扩建—部分:结构、新老建筑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规】定,
5.3!.7 ? 本条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改造时对结构!安全:、原房屋结构局部】。开,洞处理、加》装部:分结构设《。计或连接形式—进行:了规定
!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改造时应按!照本条规定实施对】存在明显倾斜或结构!性损伤问题》的房屋应进行相【应处理?后方可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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