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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改【 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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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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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既有建筑改】造前:应根据改造要—求和目标对》所,涉及的场地环境、建!筑历史、《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围护结!构热工?、隔声、通风、【采光、日照等物理性!能,室,内环境舒适度、污】染,状况、机电设—备,安,全及效能《等内容进行检查评】定或检测鉴》定
5】.,1,.2 《既有建筑的改—造应根据检查或【鉴定结果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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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应避免破》坏原:结构承重构》件如确需改》动的应对其进行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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