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24155-2020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Safetyspecificationsforelectricmotorcyclesandelectricmopeds

GB24155-2020

发布日期:2020-05-29

实施日期:2021-01-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与GB24155-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调速单元”和“车载充电机”的术语和定义(见3.1、3.2);

    ——增加了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见4.2.1.4);

    ——删除了电动机过载保护(见2009年版的4.2.6);

    ——增加了B级电压电缆应以橙色区分的要求(见4.2.2.7);

    ——优化绝缘电阻要求及测试方法(见4.2.2.8、5.2,2009年版的4.2.3.4、5.2);

    ——增加了遮栏和外壳防护等级的要求(见4.2.2.11);

    ——增加了B级电压电路断电后的安全要求(见4.2.2.12);

    ——增加了充电接口断电后的安全要求(见4.2.4.2);

    ——增加了起动的安全要求(见4.3.1.2);

    ——增加了动力蓄电池剩余电量行驶速度的要求(见4.3.2.3);

    ——简化耐电压试验(见5.3,2009年版的5.3);

    ——增加了电位均衡测试的豁免说明(见5.5);

    ——增加了剩余电量警示试验(见5.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浪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雅迪机车有限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吉能电源系统有限公司、昆山巩诚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先建、陈戟、付俊俊、袁克忠、李彬、袁章平、付晓萱、舒国勇、钟学良、徐恒、向龙贤、贡俊、董经贵、王春磊、张英男、吴红杰、郭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415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