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锚具系统
5.3.1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锚具系统应具有可靠的锚固性能、足够的承载能力和良好的适用性,以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以及放张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的要求,从而能保证充分发挥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的强度,安全地实现预应力张拉作业。
当用于地震区时,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锚具组装件应通过上限取预应力钢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80%、下限取预应力钢材抗拉强度标准值的40%、循环次数为50次的周期荷载试验。
5.3.2 夹片锚具的夹片、锚环及连体锚具所釆用的材料由预应力锚具体系确定,且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锚具系统的质量检验和合格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97及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