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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景【观,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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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一般规定
》
1】3.1.1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1!.1.1《条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第8.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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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观:环境设?计应:充分考?虑经济、环境、【。社,会,三方面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尊重场地的!规划设?。计,。与,场内建筑与》道路布?置、:建,筑风格相协》调并满足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如项】目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道路—。布置、停车》场等设计《。应和建筑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表达【。一致)?
13】.1.2《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1.1.3!条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第8—.1.2、8.2.!6条:
! 景观《环境要素按》。照功:能和形式可分为【景,观植物、景观—场地、?景观小品、景—观水景、景观照明等!在设计这些景观【环境时需充分考【虑与其关联》的各种环境质—。量包:括风环境、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视觉环《。境和嗅觉环境等
】
13【.1.3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1.3.—。1条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第6【.2.2、》。8.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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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环境《。设,计要满足各场—地使用功能不—应片面强调某类景】观配建绿地应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合理选择》绿,化形式加《。强绿化养护提供养】护通道及灌溉点位】鼓励使用无公—害的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提高植被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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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1:。。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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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将景—观环境设计与场【地设计相协调统【一在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个《阶,段景观环境设计都】宜,同步进?行满足绿色设计【目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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