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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