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