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场地!设计:
,
【
5.1 一般!规定:
,
【5.1.1 场地!规划设计应符合【江,苏省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并应符合!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
5《.1.2 —场地规划设计—。应,综合:分析场地资源和条】。件因地?制宜合理控制—开,发强度?采用适宜技术满足绿!色建:筑,目标和可持》。续运营的要求
】。
5.1.3! 场地规划—设计应提高场地的利!用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居住街?坊的人均住宅用地面!积,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的要求
【。
】2 建筑容积率】应,符合当地规》划条件
【
,
, 3 宜!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
5.1.4 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应》按规划要求合理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居!住,建筑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应合理
】。
】 2 居住—。街坊应结合出入口】或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便民服务—设施
【
, , , 3 公共建!。筑资源?及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宜与周边《区域共享和互—补,
5.1!.5: 场地内公—共步:行通道、《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运动健身—场所、停车场—宜有利于开放—共享和社会化管【理
5】.1.6 场地】。内应按?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相关规】定设置完《善的:。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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