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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供 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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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 【。 住宅建筑》供暖:系统的热源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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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可利用的废!热、:工业余热或》地热:的区域供暖宜—采用:上述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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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太阳能丰富地区【宜利用太阳能集热】系,统作:为供暖热《源并:宜设置?辅助热源辅助—热源:。宜采用空气源热泵;!
【 ?3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供,。暖热源宜采用—空气源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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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要热源?;,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时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
【 《5 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外住宅建】筑不应设计直—接电热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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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 】 散热器供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散热器集中供暖】系统宜按75—℃/50℃连续供暖!进行设计且供水【温度不宜《大于8?5℃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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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 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水温度宜—采用3?5℃~?45℃不应大于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且不宜小于5℃】
1【4.2.《4 室内热水供】暖系统?的,设计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并应采取措施【使设计工况时各【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共用段)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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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 套内采》暖设施应配置室温自!动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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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 】室,内供暖系统宜采用双!管系统?。如采用单管系统应设!置跨越管《或装置分配阀
【。
14.2!.7 设计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时应按主要房间】。划分:供暖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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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 采?用户式?燃,。气采暖?热水炉作为供暖【。热源时?其热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中能效《等级2?级的规定值
【
14.2】.9 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作为供暖热源【时,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周期:时间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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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冬季设计工【况时:机组性能系数(C】OP)冷《热风机组不应—小于:1.80冷》。热水机组不应小【于2.0《0;
】 3 在冬!季寒冷、潮》湿,的地区当室外设【计温度?低于:当地平衡点温度或】对于:室内温度稳定性有】较高要求《的,。空调:系统:应设置辅助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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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对于》同时供冷、供暖的】建筑宜选用》热回收式热泵机【组;
】 5 【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宜选用能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低温型!热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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