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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排油烟?道、排气道
】。
7.【3.1 排油烟道!、,。排气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四,川省居住建筑油烟】气集中排放系统应用!技,术标:准DB 5》。1/T 《5066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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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 ,共用:排油:烟道、共用排气道】应采用主《副成品烟道结—构形式
!7.3.3 排】。油烟道、《排气:道应采用《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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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厨房的?共用排油烟》道宜与灶具位置【相,邻共用排油烟道与】排油:烟机连接的进气【。口应:朝向灶具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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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卫生间竖向排气道出!屋顶:口宜安装无动—力风帽?
7.】3.6 排油烟道!、排气道屋顶排【风口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相邻墙【体排油烟道、排气道!的,出口设置在》。上人屋面《、住户平台上—时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当周围4》m之: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上皮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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