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6  !附建公共用房 【 ? 5.6.】1  住宅附建的公!共用房(《裙房)不应布置餐】饮等:有噪声及有》废气污染的商—业性:。设施 》 5.6.2】  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贮—藏,间,严禁:设于住宅附》。建公共用房(裙房】)内 】5.6.3  【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之间的出入口和】楼,梯均应分开设置 ! 《5.:6.4  附建的】地上物管用房应【与住宅功能完—全隔开其防火—及疏散的要求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规定 》 5.6.5!  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h的《不燃性楼板当—为高层住宅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的防火挑《檐 : 》5.:6.6  附—建的商业《服务网点出入口【上方应?。有防坠物措施雨棚】凸出出?入口上方墙》。面及:阳台、挑廊等—投影线不小于1【m 《 5.6.【7 : 有振动或噪声产】。生的:设备用房不应设置】在住宅楼栋》外墙轮廓线投影范】。。围内与居住》。功能相邻《。楼层:的正下方、正上方及!毗邻位置《 :